战场上展开正面大战,一般来说没有后勤部队什么事下的那一万后勤军,此时正推着独轮车,在远离战场数十里外的一个集结点待命。
等到前方军队获胜,这些独轮车就会上前,帮忙兽族远送物资,速度自然是越快越好。因为可以预见的是,一旦上岭大营失陷,摩萨克很可能会孤注一掷,再也不管正面战场,而调大军回夺物资。
真要碰到这种情况,双方比拼的就是行军速度了。
还有一种可能,万一罗严克拉姆军败了,后勤部队就会先行一步分散,采取先前游击的策略,在各个集结点接应溃败的骑兵,至少能够保证大军不会全军覆没。
当然了,罗严克拉姆军战败的这种可能性,不能说没有,但也是无限接近于零。
身为后勤部队的长官,李斯特却不能坐镇后军,此时他正跟随在凯瑟琳的中军之中。
原因很简单,现在的李斯特,可是堂堂的“军神”啊,你能想像军神居然不上前线,而去管一批伙头军?
于是,李斯特做为罗严克拉姆军的“偶像明星”,必须坐镇于中军,让所有的士兵都觉得,有“军神”和他们在一起,这一战肯定是必胜无疑。
而用凯瑟琳的话来说,则是:“你可是堂堂一名魔武双修的圣级高手啊,像你这样的强力打手不用,我上那儿去找第二个?”
于是。李斯特只能骑上一匹纯黑色的高头大马,穿着一身闪亮地金黄色盔甲,雄纠纠、气昂昂的挺胸策马走在队列的正中间。
没错,确实是金黄色的盔甲,因此使的李斯特在清一色黑盔黑甲的罗严克拉姆军中,显的极为醒目。
这套金黄色的盔甲,完全是仿造当年莱因哈特大公的那套“黄金之光”而制成。
这套仿制盔甲,当然不可能据备真正“黄金之光”地那种超凡作用,只是用黄金混合一定比例的钢铁制成。使的表面上看起来金光闪闪,但防护力就实在是太一般了。
毕竟黄金的质地过于软弱,就算是混合钢铁做出来地盔甲,防御力比起一套普通的钢质盔甲也是远远不如。
虽然只是一套仿制的盔甲。但说起来历这玩意却还是很有一些来头的,因为它正是凯瑟琳女大公地御用盔甲!
莱因哈特大公的声名太盛,当年他身着黄金之光时的雄资,更是永远的印在罗严克拉姆公国地人民心中。每逢一些重要的大典、祭日。凯瑟琳就会身着这套仿制盔甲,出现在民众的面前。
金光闪闪地仿制盔甲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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