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 节 强扭的苦瓜(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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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大家好像都在穿越,于是我也发扬了下自己众多美德中不值一提的一个——随波逐流。

是的,我也穿越了,田美十,一个看似炮灰但实则女配的角色,长得好还有钱,就是心蒙了猪油,偏偏在男主这棵歪脖子树上吊死。

这是个男女主在图书馆拿到同一本书,然后机缘巧合在一起的甜宠文。

按照一般穿越套路,我穿成长得好还有钱的女配应该对不搭理我的男主嗤之以鼻,最好再说一句——我太好看了,你配不上。钱钱它不香吗?

但……事实是——穿过去的我,和原主一样,对男主江暮一见钟情了。

原本情节里,我家是暴发户,男主书香门第,我爷爷和他爷爷是当年下乡认识的,后来有了「革命友谊」,于是我俩在还是受精卵的时候就被迫立下了誓约:

同性就继续发展「革命友谊」,异性就订婚——如此烂梗。

在我七岁那年,我爹撞了大运发迹了,于是我家搬到了男主家对面的别墅,我也开始了长达十四年的男主跟屁虫生涯。

因为是女配,大家懂得,我的命运就是被嫌弃。

直到男主大四、我大三那年,女主出现了。女主是男主同专业的新生,去图书馆借书的时候,和男主拿了同一本——两手相触,浑身酥麻

我就成了两人感情的催化剂,最后人家世纪婚礼,我苦逼地出国留学,没天良的作者似乎还觉得我太顺利了,于是大笔一挥顺便让我家破了产。

用四个字形容我的结局——人财两空!

得知自己穿进了这篇《岁月有良人》后,我在心里骂了很久,直到我出门遛弯碰见了住在对门的男主江暮——真香!

在穿过来之前,我单身了 25 年,作为一个孤儿,我总觉得自己看破了红尘,剃个头就能出家那种,没想到穿个书就「破戒」了!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一种感情这么蛮横、肆意、毫无缘由,就一眼,只是一眼,他就在我心里住下了。

我恨不得给在心里修一个两室一厅,就放他一个人。

我不三别人的感情,但现在他俩还没遇见,我觉得我可以!

现在我来了两个月了,暑假转眼就完,开了学我大三,江暮大四,女主在新生入学两个月后会和江暮偶遇。

我还有两个月的时间。

前两个月,我搜罗了他喜欢的乐队的绝版唱片,去他开的公司打过下手,给他的员工买礼物,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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