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节 我推断,那个独居的中年男人杀死了她(第1页)

1996 年 1 月 10 日,南京一名女大学生刁爱青在校园附近消失了。九天后,她的遗体碎片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 2000 块碎片。

这个案件的残忍程度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可惜时至今日,我们只有 DNA 和一枚指纹,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网上对此案的分析有黑弥撒、女同性恋情杀、小肠移植的阴谋论等多种罔顾事实的揣测。我连续翻阅了三个月关于此案的各种资料,最终分析出了这名犯罪分子的画像:一个自律又沉默的寡居中年男人,经历了文革,依然保有与工薪阶层不符的涵养与风度……

1996 年 1 月 9 日傍晚,卧床半天、痛经缓解的刁爱青看看时间,从床上爬了起来。虽然 5 点已经天黑,气温只有 0 度左右,但她要趁着店铺打烊前,去做几件本来白天就该做、却被例假耽误的事,其中之一可能是购买卫生巾。她起床后没有叠被子,想着很快就会回来继续睡觉。她可能计划在购物结束后去食堂吃饭,再回宿舍。

从她的活动轨迹看,她比较从容,并不像接下来还会赴约、从事家教之类活动。她分别去不同店里买了快用完的卫生纸/巾,记笔记用的笔芯。由于她例假不适,不得不去学校周边买一些卫生巾之类必用品,所以应当不会走远。

当她走过一条僻静的小巷打算回学校时,凶手出现在她身边。

受害人如何被带走?

那么她是如何被带到某个隐蔽场所囚禁多日的呢?

一种是动用武力:凶手可能趁她独自走在某条小巷子里时用钝器把她敲晕或者捂嘴后拖走。但当时是傍晚下班高峰期,并不是深夜。凶手不可能拖一个昏迷的或者挣扎的人长时间步行。这意味着他要不有住所紧挨着南大,距离敲晕她的地点非常近,要不有车使用,可以把她放到车上、带到远处。但如果凶手有车开,为什么还把尸体抛在市中心?这只能解释为挑衅警方、恐吓公众了吧。

第二种是刁爱青为了寻求某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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