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清晨,一具破碎的人体摆成性暗示的姿态,在路边被发现。受害者是一名三流好莱坞影星,有着「白瓷」一般的白皙皮肤,被称作军营甜心,经过种种经历,后人称她为「黑色大丽花」。
到底是熟人所杀,还是路人见色起意?是谁在 那个深夜,用刀划开一个年轻女子的嘴角,尽情享受她最后一刻的恐惧和绝望? 是谁在那个清晨制造了一个惊恐的恶作剧和一个反人类的作品,给全社会带来恐慌和愤怒?
我结合书籍、报道、纪录片、博客、论坛等资料,通过交叉印证,整理出一个我认为比较接近真相的案情经过。
伊丽莎白在合租的公寓里住不惯,或许也因为没钱付房租,她曾试图搬回汉森和安所住的房子,但汉森却不答应。
她在离开洛杉矶前对汉森和安说,她会去加州北部的奥克兰找她姐姐,希望自己下次回洛杉矶时,汉森能改变主意,让她住回来。但这也是一个谎言。
1946 年 12 月 8 日,伊丽莎白并没往北走,而是前往加州南部的圣地亚哥。
她为什么突然去圣地亚哥? 可能和以往的随遇而安一样,她去圣地亚哥并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刚好有人让她搭车而已。
可能正如她对自己之前合住的老朋友所说,12 月的洛杉矶越来越冷了,她要去圣地亚哥是因为那里更暖和,对她的哮喘有好处。
马克·汉森和安曾对警察说,伊丽莎白在离开洛杉矶前曾一个劲儿哭,说她很害怕。她到底害怕什么? 没人说得清楚。是害怕自己的疾病在冬天来临时又会发作吗?是受到他人恐吓吗? 可如果受到恐吓,为何不报警?不向安和汉森求助?
伊丽莎白到了圣地亚哥后身无分文,晚上就睡在剧场的椅子上过夜,被当时在剧场小卖部当营业员的桃乐丝(Dorothy French)发现了。
伊丽莎白告诉桃乐丝,自己是个演员。由于洛杉矶正在进行演员罢工,自己一时难以找到演出工作,所以来了圣地亚哥。
桃乐丝看她可怜,便让她去自己家的沙发上睡几天,作为找到工作前的过度。桃乐丝的家里还有哥哥和母亲。可没想到,伊丽莎白住下来后就不再提搬走的事。
桃乐丝家人描述,伊丽莎白当时看起来心情很消沉,只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