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清晨,一具破碎的人体摆成性暗示的姿态,在路边被发现。受害者是一名三流好莱坞影星,有着「白瓷」一般的白皙皮肤,被称作军营甜心,经过种种经历,后人称她为「黑色大丽花」。
到底是熟人所杀,还是路人见色起意?是谁在 那个深夜,用刀划开一个年轻女子的嘴角,尽情享受她最后一刻的恐惧和绝望? 是谁在那个清晨制造了一个惊恐的恶作剧和一个反人类的作品,给全社会带来恐慌和愤怒?
我结合书籍、报道、纪录片、博客、论坛等资料,通过交叉印证,整理出一个我认为比较接近真相的案情经过。
我认为我写这个案子最大的意义就在于,给予受害人公正的评价。无论是对凶手还是受害人的评价,我都不希望被道德说教或者情绪宣泄主导,从而标签化、脸谱化他们。
伊丽莎白·肖特不是妓女
我见到对本案的中文介绍,要么说受害人是好莱坞演员,要么说她是妓女。但如果了解了她生前的细节,必然可以得出结论:伊丽莎白·肖特不是妓女,除非我们对妓女这个职业的定义有什么误解。
检察官在 1947 年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受害人不是妓女。到了 1960 年代,一个美国作家以此为蓝本创作了一个小说,主人公是个妓女。而后这个说法和其他的信息混合起来,二次传播,给许多人留下了肖特就是妓女的印象。
伊丽莎白·肖特的生活作风确实惹人争议,但她并没有用性去交换报酬。虽然她约会过大量男性,但她其实并没有从他们身上获取什么钱,最多就是混顿饭吃,偶尔拿一点小额零花钱。在离开洛杉矶前往圣地亚哥时,她晚交了一个月房租。如果她真的是妓女,以她的条件要保证房租和三餐还是可以的,不至于身无分文。如果她是妓女,更不会拒绝马克·汉森的性要求。
那她是因为「淫荡」才见那么多男性吗? 也不是。伊丽莎白在西部的大半年与几十、甚至上百个男性出去玩耍过,但警方只找到三人曾与她发生过性关系。根据警方找到的和她短暂交往过的一个军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