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节 法制之滥用 | 法律与资本的捆绑,及弱势群体最后的救济(第1页)

你好,我是詹青云。

我们在之前的几期节目里,用了挺长的时间跟大家讨论法律概念,我们为什么要服从法律,法律跟我们的关系,法律想要在社会中实现的目的。

我们又特别强调,就算每一个法律体系可能都并不完美,很多的法条可能有待改进,也随着时代不断调整, 不是所有的判决都让所有人觉得信服,不是所有的规则都让所有人觉得这是社会的最优解,可是法律它作为一套规则,它作为社会的最终裁判者所提供的确定性,这份好处却是无法替代的。

可是,这个讨论依然是不完整的,我们节目以美国的各级法院做的各种各样的判例,为一个主要的材料库。我们去讲美国的法治史就不可能不提到他们的历史上的那些经典的对确定性的打破,或者是挑战。

法律确定性也会被打破

最著名的案子可能是上个世纪 60 年代的民权运动,这场运动就以我们之前提到过的一个概念,叫做「恶法非法」为它的口号,它挑战的就是那个时代种族隔离的确定性。

所以有时候我们也要承认, 有的时候社会正义,或者说社会的公益,是在打破跟挑战确定性的过程中实现的,没有什么事情可以一概而论。

包括今天我们都觉得我们今天应该都接受、认同法治这种观念,觉得法治社会是一件好事情,甚至是我们新中国建设的时代目标之一。我们都希望大家能够用法律的手段,合乎规则的、和平的手段去解决冲突,而不要冤冤相报、以暴制暴。

可是法治的社会有没有它自己的问题,当然是有的。

一个社会没有法治固然不行,可如果太过法治了呢?什么叫太过法治的社会?很多美国人就觉得,今天的美国已经是一个过度法治化的社会,也就是打官司这件事情已经被过度的使用,甚至是滥用。

美国人是很喜欢打官司的,动不动就说 see you in court,他们很喜欢把各种各样的问题拿到法庭上去解决的。

我这里就分享两个我自己是不会拿到法庭上去解决,但是挺有趣的官司,看看大家有什么看法。

案例:斯黛拉案

1992 年的时候,有一个叫斯黛拉·里贝克的老太太,有一天她开着车去麦当劳买东西。大家如果去美国旅游,特别是自驾游的时候,经过加油站,有的时候赶时间,大家知道有一种快餐店叫做 drive through,现在中国也开始有了,在美国会非常的普遍,麦当劳很多都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