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2 节 豁免(一):法律中合理存在的各种特权(第1页)

在结束了对青少年犯罪这个相当沉重的话题的讨论之后,我们也没有轻松的话题可以讨论。我们只能回到这个节目原本的思路上,去继续探寻司法过程当中的不同的步骤。

那我们已经花了很长的时间引入这个概念,就是在决定怎么样去打一个官司之前,我们首先要确定能不能打这场官司,首先要确定一个问题,是不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它适不适合用法律手段解决,或者虽然是法律问题,但可能更应该通过立法程序去解决。

那接下来我们要考虑某一个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来管辖这个问题,即便法院对于这个问题以及你想要针对的被告都有管辖权,我们自己也未必有起诉资格去做原告。不是所有人都有起诉资格去告所有事。

那即便所有这些条件都满足之后,我们也要理解,虽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的动物一律平等,但某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加平等,法律当中是充满很多各种各样的特权的。

当我们说特权这个词的时候它不一定是一个贬义词,它不一定是基于腐败混乱的制度设计或者是不公平的制度。很多特权的出现,其实是基于合理的政策考量或者是合理的制度设计,这是我们想要讨论的话题。

那我们现在在讨论的是,在正式地进入这个司法程序之前各种各样的门槛,什么样的特权最能彰显它是一个门槛的特质呢?就是豁免权。

所谓豁免权就是一个人,不受法律制裁,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需要面对司法程序的特权。

说到这种豁免权呢,大家应该首先会想到我们很熟悉的外交豁免权。

外高豁免权这段时间,再次在英文媒体上成为一个头条和热点,原因是一位美国的外交官,他的妻子在英国逆行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里导致了一名 19 岁的英国青年的死亡。那这名外交官的妻子呢,最初是表示愿意配合警方的调查,但她随后藉由外交豁免权,因为外交豁免权不仅适用于外交官,也适用于他们的家属,她利用这个外交豁免权回到了美国,逃回了美国,没有去面对英国的司法程序。

那这件事情引发了这两个国家之间轩然大波,一边是英国的首相鲍尔斯坚定地表示,她一定得回到英国接受审判,另一边是特朗普云淡风清地表示她一定不会回英国接受审判。

前段时间就是上个月中旬的时候,这个青年德恩,他的父母去到了美国,去到了白宫,见到了特朗普,双方有一次会谈。虽然特朗普表示非常理解他们承受的痛苦,但他也极力的为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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