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4 节 豁免(三):特朗普引发的法律学习热潮(第1页)

上次说到了「豁免权」,所谓的豁免权的争议,又会从国内转移到国际,在我们这个时代又开始引发新的争议。

就是主权豁免权或者国家豁免权这个概念,在国际法上它就会变成一个国家的政府,是不用受另一个国家的司法管辖。那这个概念是非常清楚的,对吧?因为国家之间的主权是平等的嘛,那当然一个国家的法律不可以用来管另一个国家政府。

可是它在实际操作当中,就会有新的问题出现。

一个在这些年让美国人很头痛的问题,就是他们该怎么样对待中国的国有企业。

之前,我们国家是一个比较特别的经济体制,我们有很多的大的国企,它们参与国际竞争,参与国际商贸,在美国做生意,在美国有很多投资。当这些国企卷入当地纠纷的时候,这些中国的国企可不可以用所谓外交豁免权,或者是国家主权豁免权,来辩护说我不需要在美国接受你美国的法律制裁或者是司法过程。

之前,就有中国的大的国企做了这样的尝试。比如说中国航空集团,当它在密西根州跟当地的一个公司 GTI,产生了纠纷的时候,本来这个密西根州的地区法院是拒绝了中国航空集团的申诉,就是说我们是受到主权豁免权保护的。那这个官司打到美国这个上诉法庭的时候,上诉法庭第六巡回法庭是支持了中国航空集团的这个说法,就是要求密歇根州的地区法院,认真的重新考量中国航空集团所提出的这项主权豁免权的这个论点。

所以这个是变成了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让很多的美国法律界有很多的文章在讨论,就是我们该怎么处理跟中国大的国企,包括它大的国企背后,它的母公司有很多时候是中国的国资委,或者是别的政府部门。那该怎么处理这些国企,它们是不是适用于主权豁免权等等。

所以大家能够看到,在豁免权这个问题上,有一些原则是清楚的,明确的,目标明确坚定的。比如说司法豁免权,它就是为了保障你这个法官在执行做法官的工作的时候可以无所顾忌,所以它只针对法官做法官的分内事,他/她就可以被豁免。那有一些是原则并不清晰的,比如说美国的州的豁免权,它豁免到什么程度,当它违背了美国宪法修正案的时候,个人可不可以挑战它。这两种州的权力和个人受到正当程序保护的权利,两种利益之间怎么取舍。它变成一个时代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变化,又或者是最后这个国际法当中的国家主权豁免权。 抽象的看这个概念好像是非常清晰的,但是它一应用到实际的时候,你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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