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0 节 土地(一):臭名昭著的约翰逊诉麦金托什案(第1页)

最近冬天快要到了,天气转凉,我也病倒了,大家可能听我的声音是很低沉很小声。不好意思。大家注意多喝热水。我们上一期节目当中讲到了,普通法当中有所谓逆权侵占,Adverse Possession 这个概念。它比较赤裸裸的揭示法律务实的那一面。就是法律原本是保护每一个人的私有产权,你去侵占别人的土地,按理说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如果你侵占的时间足够久,而原主人又没有回来找你麻烦,法律就反过来宣布你成为这片土地新的主人。于是,一个侵权、侵犯他人权益的举动,就反过来成为了一个为自己争取权益的举动。怎么听都像一个成王败寇的故事。

因为讲到逆权侵占,我就觉得一定要跟大家分享一个,美国早年的,关于产权的很著名的案例。因为我之前跟大家提过,产权是整个美国法律体系的基石。我们进法学院的第一个学期的必修课之一就是产权法,而这个案子跟之前提到的狐狸案,都是一开始就要学习的内容。这个案子,也成功的从法学院的第一个月就毁灭了我心中对于法律是匡扶正义这样的幻想。

如果说逆权侵占指的是个人怎么样通过侵占的方式为自己争取到产权,其实我们很容易想到相比起个人,国家侵占土地,国家获得土地,国家划定国界线的过程,其实是很相似的。

我们作为一个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古老的民族,除了像南海仲裁这样国界线的问题成为争议的中心的时候,其实很少去想国界是怎么来的?一想国界是怎么来的问题,觉得是古已有之,自古以来就应该是这样。所以我小的时候去到国界线上玩耍,看到有界碑的时候,去跟界碑拍照,心里面都是带着一种很自豪的历史感。

像美国这样的年轻的移民国家,他是在很近代的历史上用征服的方式打下的国土。而它作为一个从一开始就标榜自己以法治建国的国家,它就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还要在它的最高法院里去回答,它的国界线是怎么来的,它的土地是怎么来的?为什么美国人,这些移民,这些征服者,有权利拥有这些土地的产权。

所以一个原本所有人都可以心照不宣的历史问题,我们都知道国界线上溯到历史,肯定伴随着征服,战争,军队,当然也伴随着开垦,可是美国人却要在他们自己的法庭上去回答这个问题。

美国的历史上有一些很很著名的黑历史,让我的法学院里的白左同学们每次提起来就非常的沮丧。比如说它的奴隶的历史。

我接下来跟大家提到的案例,当然是大家可以猜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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