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辛普森杀妻案
如果我突然采访大家,你觉得在美国司法史上最著名的一个案子,或者你一下子就能想起来的一个案子是哪一个?可能很多人会觉得是(非常老的)发生在 1995 年的辛普森杀妻案。
这个答案不是那些某种意义上可能更重要或者是更划时代的大的案子,而是这个带着明星光环的案子。
虽然它发生在 1995 年,但是这么多年之后关于它的纪实描写、关于它的小说还在不停地出版,还在不停地被拍成新的电影、新的美剧,或者是被融梗、改头换面融到其它的剧里。
包括我自己,我在念法学院之前,第一个完整读过的整个庭审过程的案子,追踪过的案子,可能就是这一个。
我当时在美国做交换生,就是我第一次到美国去读书,是带着想要多了解一点美国文化的愿望。我当时很喜欢读一个旅美作家林达(夫妇)的散文,写的是关于两人在美国生活的一系列的散文,其中有一本叫《历史深处的忧虑》(散文嘛,都是一本书里面有很多的生活场景,讲很多的故事,很多的感悟,各种各样,丰富多彩)。
《历史深处的忧虑》 林达 这一本书几乎整本就只讲了辛普森案,作者就是从头到尾特别认真、特别细节地讲他怎么看这个审判?这个审判双方是怎么表现的?他又怎么和其他的人聊天?然后一本书就写完了。
我当时觉得这个作家也太幸运了,如果赶上这么的一场审判,就可以直接写一本书。但是又不得不承认它非常的好看,而且可能是比他其他的散文集更好看,因为它带着强烈的悬疑和非常烧脑的很刺激的快感,会迫使人一直不停地读下去。
这个案子它之所以经久不衰,除了它本身是一个明星光环,它还有一个很刺激的主题:一个超级巨星被怀疑杀掉他的前妻,然后又被宣判无罪。
但是它真正吸引人之处是那些大量的、具体的、不断反转的细节,就是当这个公诉方(这个检方)觉得自己手里拿着一个非常容易的、铁证如山的案子,然后满怀信心地走上法庭,结果遇到的是辛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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