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1 节 哈佛被诉招生歧视亚裔(一):亚裔需要考更高的分数?(第1页)

你好,我是詹青云。

事件:SFFA 起诉哈佛大学招生歧视亚裔

我们这段时间讲了很多的番外,我本来番外没有打算讲这么多,我只是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最近国外有趣的新闻,它背后牵扯的法律问题。或者一开始,其实就是想和大家分享 1900 年的旧金山的案例而已,因为表面上那是关乎在传染病的面前,州政府的权力边界的案子,其实它背后真实的问题是「那个年代强烈的种族主义」,这个种族的问题也由其他的很多方式体现出来。

我们用一个例子来讲回证据标准这件事,以及在这个 discovery(大家还记得这个词吗?),证据开示的过程当中,所面临的一些现实问题的这件事。

我举的这个例子和我自己有一定的相关性,可能大家有看到新闻,前几年有一波学生和家长联盟把哈佛大学告上了法庭,他们指控哈佛大学在招生的时候,涉嫌种族歧视。那它种族歧视了谁呢?其实是所有的亚裔学生,就是我们这样的亚裔。这是一个尽人皆知的「秘密」(大家都知道)。

你在美国申请学校,相对来说,一个黑人或者是一个拉丁裔的学生,从统计学的概率上来说,要申请好的学校所要求的学习成绩没有那么高。但如果你是一个亚裔,你就得学习成绩特别好才有可能申请到,它的概率就更低。所以原告方就说,「哈佛大学在内的这些顶尖的高校,他们在招生的时候涉嫌歧视亚裔。」

我觉得好像我们自己在这个案子里面也是利益相关了,但不妨碍我们相对客观地聊一聊这个故事。

亚裔学生听上去是一个集体,可能很多朋友已经想到了集体诉讼,我们之前讲过的那些繁琐的环节,先要招募原告,然后这些原告要选出首席原告,还要选首席原告的律师,然后要法庭认证他们形成一个集体。

但是这里不是一个集体诉讼,所以它也无需经过集体诉讼。因为这里的原告是一个组织,这个组织叫做 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SFFA,公平录取学生联会。它的成员据它自己说是包含很多的被哈佛拒绝过的亚裔学生,也包含将来想要申请哈佛的学生,还有这些学生的家长。

SFFA 网站首页:「竞争性的录取与违反宪法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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