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法特大法官如何「毒舌」?
话说回来,弗兰克法特(Felix Frankfurter)是 ACLU 的创始人之一,后来也一直做它的顾问,可想而知他这个人的意识形态是什么样的,非常的自由派,也比较激进。
所以在他眼中,这些最高法院当中的保守派的大法官都是非常糟糕的人,他在最高法院里好像唯一的朋友,就是另一位比较自由,偏向自由派的大法官叫做杰克逊(Robert Houghwout Jackson)。
他在一封给杰克逊的信中,先骂了道格拉斯(William Orville Douglas)大法官(就是爱记笔记的道格拉斯大法官),他说「道格拉斯这个人是我见过的所有人当中最不道德的一个人」,他的眼中道格拉斯大法官大概是一个为了一己私利还想要去竞选总统,所以把法律的问题当儿戏的一个人;
他又说布莱克(Hugo Lafayette Black)法官是一个自我陶醉、自我欺骗的这种 demagogue,煽动者、假大空的,然后这个人压根就不相信法律;
最好玩的是他说「里德(Stanley Forman Reed)大法官是一个 vegetable」,你在英语里说别人是 vegetable,意思就是你骂他是一个植物人,或者你骂他这个人脑子坏掉了,这个人脑子不好使。他就说里德是一个 vegetable,脑子坏了,做判决的时候根本考虑的不是法律问题,他都是被一些奇奇怪怪的元素所打动,然后做了判决。
道格拉斯大法官也不是没有反击,他在他的笔记里面对弗兰克法特大法官进行了汹涌的反击。
布朗案的投票变化:从 4:5 到 9:0
我们就能够看到每一个法官都是有他自己的立场,从他的立场出发,包括道格拉斯的这些笔记。
比如我的法学院的教授克拉曼教授,他很质疑道格拉斯记下来的东西是不是都是真的,他觉得道格拉斯这个人是想用这种方法去形塑历史,所以我们抱持着「尽信书,不如无书」的态度,去看待任何的历史记录。
根据道格拉斯的记录,如果文森法庭在 1952 年被逼着有一个 deadline,他们必须在一个「死线」之前投票,不管你有没有想清楚,是不是达成了共识,必须得投票的话。如果布朗案是在 1952 年投票,布朗案会以 4:5 败诉。也就是说会有 5 位法官作为多数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