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6 节 价值百万的逗号 | 律师思维之细节定成败(一)(第1页)

你好,我是詹青云。

录了上两期节目之后,我有一些反思(经常有反思)。因为这个节目想讲一些法律背后的思考,所以常常会讲一些比较宏大的命题,比如这两期节目讲的是医疗制度的设计,这个话题实在是太大了。

这些宏大的命题,和我们生活当中对法律的一些体验是非常不一样的,而从宏观的角度出发,去抽象地、很理论化地讨论一些概念,和从真实的生命经验出发去讨论这些问题,我们的看法、得出的结论也可能是非常不一样的。

奥巴马医改的复杂性、理想化

以奥巴马医改为例,有很多人攻击奥巴马医改,认为它是一个耗时、费力、吃力不讨好、运行效果很糟糕的改革。有一个统计数据,2008 年美国家庭平均每个月的医保支出是 369 美元(这就已经相当高了),到 2017 年,上涨到 1021 美元,(这个数额)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

我觉得这个改革的很多问题是显而易见的,第一,这整个制度的设计实在是太复杂了。它的医疗制度本来就很复杂,因为它是一届又一届的国会、政府,签署了一个又一个针对特定人群提供某一些覆盖项目的法令,由这些层层叠叠的计划叠加在一起。


奥巴马医改不是把它们统一,整合成一个计划,而是在这个复杂性之上又创造新的复杂性。

我记得我们以前学历史,中国历史上最为成功的改革可能是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就是消灭复杂性。消灭了复杂性,就能降低行政成本,减少浪费和腐败的空间。

奥巴马医改却是创造复杂性。你到了医院,你不知道针对身上的各种各样复杂的身份,和现在的情况,到底该使用哪一个项目?不同的项目覆盖的医疗项目又不一样,使用哪一个项目对自己是最有利的呢?

最后你看医院有一批专业的人士提供专业服务,保险公司是专业人士,他们两个之间还得有一批专业人士理解不同的保险内容,去帮助医院做决定说,这个药保险公司是会付的吗?这个治疗方案保险公司是会承担的吗?它有大量的行政和沟通的成本。

第二是这个制度的设计,有的时候连我都觉得太过理想化了。整个奥巴马医改是以已经在马萨诸塞州(麻省),推动的医改作为一个范本,麻省它在意识形态上非常偏左,它在福利的道路上走得很远。但是把麻省的这一套经验放到美国全国去用,好像不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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