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詹青云。
我们花了很长的时间,去介绍一些很具体的与证据相关的规则,可能一不小心讲了太多,希望大家不至于感到太无聊。
我去学习法律的时候,我的很多朋友、还有我们家的亲戚,都觉得学法律就是去背书的,整天就是背法条,全部背下来了考试就能过关。我一开始还特别努力地向他们解释「我们真的不背书」,但我在讲到证据规则的时候,意识到一个律师确实是需要掌握这些很细节的规则,然后熟练地运用它们,但是这个记忆的过程更像是在上班以后,熟能生巧的过程里学会的。
在学法律的时候,不是去背具体的规则,而是整天去辩论这些规则为何如此,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证据规则从何而来?
当了解了这些规则之后,不妨回头想想,它们为何如此?这些规则从什么地方来呢?有很多复杂的规则发展到今天是一个历史不断累积的结果。
有的东西基于一些非常基本的原则,比如说我们始终在强调一个词叫做倾向性,你不可以用一个人过去曾经做过类似的坏事,就证明他这一次也做了同样的坏事。
一个人过去做过类似的坏事,这件事情在这个人被量刑的时候、在法院决定他的惩罚的时候,是可能被考虑的,因为它反映出这个人过去的犯罪经历、他对社会的危险性更大、改过自新的可能性更小,或者说想要改变他,社会需要投入的努力会更多,这是决定惩罚的时候的逻辑。
可是不能够用一个人过去做过坏事,就来证明他这一次也做了坏事,不能把这个逻辑应用于证据规则当中。现在讲的是证据,证据就是说「用什么来证明这个人这次做了什么,只能看这一次有什么证据,而不能看他的过去」,是一个基本的原则、也是法律的一个准绳。
但是法律也随着时代的变化,不停地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它的要求。比如说 P 图技术不断地发展,现在视频都可以「假冒」了(我在网上看到很多做得特别真的我的视频,但是说的都不是我说的话,我觉得很可怕),所以对于这一类证据法律会越来越谨慎。
这些纷繁复杂的规则在普通法系的国家,它是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案例逐渐累积起来的。最初的证据规则,它的起源可能追溯到——宪法所保障的人的基本权利。比如我们之前讨论的规则「毒树之果」(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如果一棵树它的根是坏的,最终结出来的果子也一定是坏的)。
如果采集证据的过程当中有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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