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9 节 宋词——境界的探寻:晏殊《蝶恋花》、柳永《凤栖梧》、辛弃疾《青玉案》(第1页)

词注入了作家的情意与精神,结合优美而细致的韵律,形成一种容易触动人心的抒情文体。读者沿着跌宕的文辞与声韵,兴发感动,不但唤起自己相类似的情绪,引起共鸣,有时更会因情起兴,触类旁通,联想到许多生活体验,启发了某些人生的看法,体悟到不一样的人生意境。

晚清学者谭献在他的《〈复堂词录〉序》文中说:「又其为体,固不必与庄语也,而后侧出其言,旁通其情,触类以感,充类以尽。甚且作者之用心未必然,而读者之用心何必不然。」就是说,词这种文体不必都是庄重的话,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体会它的言外之意,触类旁通,交相感应,连接其他相关的情意,启发出更多更深的情味。「作者用心未必然,而读者之用心未必不然」,意思是说,作者在创作的时候未必有那样的意思,而读者在阅读时未必不会有那样的意思,说明了读者在阅读文本、诠释作品的时候,有相对的自由,容许读者发挥联想。

沈德潜在《唐诗别裁集·凡例》说,「古人之言,包含无尽,后人读之,随其性情浅深高下,各有会心。」文学创作是一种包含精神的创作性的特质,而作品中的精神性的自我,与现实生活中的自我,在本质上是有区分的。就作者而言,当作品写出来之后,创作的意义就已经完成,作品要成为美学的课题,要显现意义,得需读者来参与。读者依靠他个人的知识、品位,在特定的时空长河中,来阅读、赏析作品,与作品交流共感,本身也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因为诗词的语言是多义性的,读者可以依循作品的文理,将许多潜伏而不甚明确的地方加以填补、发挥,赋予较具体的内容。既然创作与阅读都包含着活动性与创造性的因素,那么不同读者的会心之处,与某一作者的用心之处,就不能够随便划上等号了。

以上所述,特别强调了读者在诠释活动中的主导性的地位,容易给人一个错觉,以为文学的诠释是漫无标准,可随意发挥的。但事实上,诠释的活动既然是一种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交感互动,在自由的联想之中,势必有其限制的一面,不然就无所谓沟通了。因为独断的主张,破坏了沟通的基本原则——尊重。过分强调作品的客观性,以为作品的解释如同解谜一样,而且只有一个答案,这种态度就禁锢了文学活泼的生命力了,固然值得批判;而任意行事,无视于作品的客观存在,以一已之意强加于作品之中,这种滥用了自由联想的诠释行为,同样是不值得欣赏的。

文学诠释活动,基本上就是一种主、客观的互动辩证的过程。《孟子·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