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六二五七专案:不能抓的重大嫌疑人(第1页)

韩国栋,本案重大嫌疑人,辽宁本溪人,小学毕业后因找不到工作进入煤矿背煤,算是工人出身,20 世纪 50 年代转入铁路系统工作。周围人评价其为人憨厚,工作认真,1958 年调到绥化机务段第三线桥队工作。通过反复核查,证明黄莲妹曾多次写信给他,遇害前正是去他那里。而且,在进一步对证物进行勘验的时候,发现在黄莲妹遗体上的那封信末尾,还有一个模糊的名章,经辨认正是「韩国栋」三个字。

既然如此罪行昭彰,直接抓进来审就是了,还费什么劲?

事实上遇害者家属此后曾一周一信发给公安部,要求迅速抓捕「杀人凶手韩国栋」,但除了礼貌性的「正在调查」回复以外,并无其他结果。

其实公安系统内部压力也挺大,这个案子算是个「部督」大案(那时候还没这个词),办案人员向北京三天一汇报。因为没有进展,老丁他们没少挨批评。

韩国栋始终没有被抓起来。这位韩国栋什么背景?前面把他履历都交代了,什么背景都没有,就是一个普通干部。那到底为何一直不抓呢?

道理十分简单——公安机关认为,不是这位韩书记作的案。

老丁他们获得那份关键电报之后,立即赶赴电报上第三线桥队的地址——绥化县南岔镇对韩国栋进行调查,结果发现,这个单位早在 1961 年就已经解散了,一年之前韩国栋调到哈尔滨铁路局某机关任职。

黄莲妹第一次给韩书记写信,却是在 6 个月之前,理论上来说,韩国栋书记不可能收到她的信。

专案组成员老邹、老唐两位检验员还做了一件很有价值的事情,他们对韩国栋的笔迹进行了核验——他们不仅对这名在第三线桥队工作的韩书记进行了笔迹检验,而且对其他 26 个韩国栋都进行了同样的工作。

结论是,无一相似。

会不会是案犯伪装笔迹呢?专案组的意见认为写这封信的人应该文化程度很低,不要说伪装笔迹,能把意思表达明白都不容易,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错别字。第三线桥队的韩国栋书记是高小毕业,在当时已经算是知识分子,能写一手漂亮的小楷。

老丁回到哈尔滨,对韩国栋进行了面对面的调查。调查前并未对韩透露案情,只对他说是取证。那时候内查外调颇多,所以韩书记对于和公安人员见面并无思想负担。观察之下,大家认为韩举止从容,逻辑清晰,没有作案人特有的疑神疑鬼。

按照韩所说,黄莲妹那个同学的确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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