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的新尸段包括了两条小腿,对于这个案件的侦破有着不寻常的意义。
20 世纪 80 年代后通过国际合作,我国的侦破技术已经有了相当多堪称突破性的进展。比如,法医方面引进了日本 1923 年开始使用的安藤推算法和 1960 年开始使用的藤井明推算法计算人体身高,远比此前使用的英国卡尔·皮尔森(Karl Pearson)方法更为准确。因为安藤和藤井明的方法是基于东方人的,比皮尔森法更适合亚洲人种。
使用这两种方法,只需要有小腿骨、大腿骨、足骨或胫骨便可以推算死者的身高(越多越准,如果这些骨骼彼此可以进行长度对比,还可以推测其年龄),这一技术在多个碎尸案的鉴定中起到了关键作用。黄泥河子案件中,23 号尸体头部已经被炸得近乎焦炭,完全无法辨认,如果能够据发现的小腿断定其身高和年龄,无疑对辨识案犯身份有很大帮助。
对于这个身高推测,工作记录中有老乌的一段描述:
左足长 23.5 厘米,右足长 23 厘米,依据身高与足骨长度比例关系,以及日本安藤公式计算,左侧胫、腓骨长分别为 34.5 厘米和 34 厘米,通过上述数据求得六个身高数值,平均值确定该尸体生前身高为 167.13 厘米,年龄大约 23 岁。
事后查明,此人的真实身高在单位体检记录中为 167 厘米,年龄正好是 23 岁!
外人看来简直神了,也许这就是法医这个职业的自豪之处。
不过,这一切的鉴定,都要基于一个基础——那颗人头与此两条小腿是属于一个人的。
这在今天应该不是大问题,可在 20 世纪 80 年代,还真是很难迅速确认,那时候还经常要通过胎记来确认尸体的身份呢。
如果不能确认同一性,此后的一切判断都属于无用功。法医们判断腿和头属于一个人有一定的依据,主要根据是爆炸烧灼程度,但这仅仅是凭经验,没有铁的证据来确定其归属,有侦查员甚至急得对着珠尔多河说胡话:「请知情的哪位死者能给我托个梦也好。」
这当然是胡话了,就真给你托梦也不能当办案证据啊。
此时,距案件发生已经过去了 48 个小时,还不能确定案犯。公安部的老大不睡觉在办公室等着,而此前一直在艰苦跟踪的邢兵—郑丽颖—郑宝利三角关系似乎与案件关系不大,总指挥着急也在情理之中。
但法医们不能发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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