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染大明 难民生活 第9章 难民生活。做人要厚道。
哈大全抢走了余家的财富,也解决了队伍的钱粮问题。
接着哈大全又壮大了一下队伍,沿途招揽了一些青壮男子入伙。滥竽充数哈大全是不要的,他招人有三个标准。
第一个标准是必须是辽东本地人。南人胆子太小,还是辽东本地人实在,给些好吃就死心塌地的拼命。
第二个标准是必须有家属跟在身边。队伍保护他们家人的安全,供给他们家人食物,这些人才能够忠于团队,忠于哈大全。
第三个标准是必须作战勇敢。
有了以上三条标准,哈大全招的人数不多只有一百多人,却有着很强的战斗力。
几次与别的流氓群体发生摩擦,这一百多人都能打敌人杀退,抢夺更多的粮食财物。很快队伍就增加到了一千多人,队伍分工明确井然有序,不像其他的流民群体那样混乱。
不过其中也有不安定的因素。
就是强盗出身的赵士,一直看余家不顺眼。他在观察了许久之后,终于找到机会到哈大全面前告发。
“少爷,姓余的不是什么好东西,在辽阳的时候作威作福惯了,金兵一来这个驴*的比谁跑的都快。他带着六大车东西一看就是个贪官,您看第三辆车的车轮印子有四指深,上面装的肯定是硬货。”
哈大全最近也看出了端倪。便问:“当真如此。”
赵士压低声音说:“我们当时搜索的不仔细,余家的硬货一定藏在车的夹层中。我们不如杀了姓余的,把货都吞了。”
赵士不愧是干过强盗的,不管什么时候,都不忘本职工作。
余家的户主余芥是沈阳附近的地主。余家祖辈是商人,专门和辽东的蒙古人女真人做茶马生意。有了本钱后在沈阳附近买房子置地做起了地主,到了余芥这一代已经不太像商人了。
人有了钱,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就会想提到自己的品味。在明朝的时候,提高品味最好的方法就是读书。
余芥显然没有读书的天分,三十多岁就考了一个童生。最后本人花钱捐了个举人的出身。
余家的生意是祖业一直经营的很好。可是建州女真造反建立了后金之后,生意就没办法做下去了。原来的主顾变成了土匪强盗,正常一点的人,都不会再想着去冒险。
当金军打到沈阳城外的时候,余芥做好了逃跑的准备。努尔哈赤还没到辽阳城下,余芥就买通城门官,全家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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