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染大明 蜗居 第17章 蜗居。我。娶你
生活终于安稳了下来,有了钱,有了东西。要好看书屋不用愁吃穿了,哈大全想到的第一件时间是结婚。
哈大全要结婚,要娶的人当然是余婉儿。
哈大全和余婉儿没啥感情基础,属于典型的包办婚姻。更仔细的追究,哈大全是强抢民女。而且是16岁以下的幼女,放在现代是要拉出去枪毙的。还好在明代女孩子结婚比较早,15岁左右生孩子的都有。
要说两个人有感情,纯属骗人。
一夜夫妻百日恩,那只是神话,爱情故事里面骗小朋友的。
同床异梦的夫妻,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在一起生活,每天*并不代表什么。
余婉儿忍气吞声就是为了家人,她在家洗衣服做饭,被哈大全上,这是命她认了。可就是不肯多说话,哈大全问半天也不说一句。
“给本少爷笑一个。”面对一张死人脸,哈大全的忍耐很快就超越了极限。
“我不会笑。”
哈大全猛拍桌子。“你胆子不小。不怕我杀了你。”
婉儿吓得一哆嗦,低着头不敢说话。“你如果不想笑也可以,我现在就去挑个余家的人出来杀了。”
“你。”婉儿不能不做声了,在婉儿的认识里哈大全是个土匪,说的出做的出。
“不想余家有人死。就给本少爷笑一个。”哈大全走上前挑起了婉儿的下巴。“笑啊。我的耐心可是有限的。”
“少爷。”
“应该叫相公。”
“相公。”婉儿笑了。笑的是那么的凄惨。
这笑容把哈大全的心情全笑没了。“这不是挺好看的吗?记得以后多笑笑。不想你家里人有事。就要听话。”
“是。相公。”
“记住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这辈子都是我哈大全的女人,你是跑不掉的。”
“是。”
这样的夫妻也够受的,哈大全觉得郁闷,说完就出了屋子,留下婉儿独自在房中落泪。命啊。这就是命。
如果在现代社会,余婉儿可以选择离家出走并到法院提出离婚。可是在明代,虽然明代末期社会风气还比较开放,但女人改嫁还是很难的。
这是一个安静的有着一轮明月的夜晚。
余婉儿擦去眼泪,开始收拾屋子。对于这段包办婚姻,婉儿很无奈,她跟着哈大全是为了家人。哈大全救了余家全家,她心里感激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