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1页)

五天后,美国,纽约,曼哈顿区

纽约位于美国大西洋海岸的东北部,在波士顿的旁边位置,由曼哈顿、布鲁克林、布朗克斯、昆斯和里士满组成。

属于副热带湿润气候,其它地区由于降水和亚热带季风气候地区的降水相比而言较均匀,被称为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

曼哈顿区,野战军第一战线医院。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铺洒而来,像丝绸一样的阳光,穿越晨曦,以清澈动人的光线,弥漫开来。

第一战线医院,医院的走廊上人来人往,医生护士正在紧张的工作中,穿过一段又一段的的走廊,透过那些白织的灯光,能看到有人永远的离开这个世界,有的时候会痊愈,有的会不幸死去。

医院,二楼住院部201号病房,偌大的病房里刺鼻的消毒水味弥漫全场,每个炫白的病床都充满着死亡的气息,吊瓶滴答作响,仿佛在流淌着每一位穿着条纹服病人的生命倒计时。

病房居中的那个白床上躺着一位赤裸着上身的白发俊秀青年——约翰·布兰克,冰冷的面庞依旧掩不去令人迷醉的气息、那是一个撼人心弦的青年、坚毅的棱角、阳刚的五官、各有千秋、拼凑在一起完美无瑕、眼皮似有雾气环绕、又似有一股浓浓的忧伤在里面。

严谨观看,他脖子的枪伤早就在几天前就愈合了,为什么还不醒来,原因很简单,混种吸血鬼受致命伤虽然不死,能愈合,但还是会向常人般昏迷。

此刻他全身胸口贴着许多圆圆的感应塞, 感应塞长长的电线连接着病床旁边木柜上的心电感应电脑。

为何他会出现在这里,五天前诺曼底登陆战虽然成功的打胜了,可是牺牲了很多的烈士,比如罗根、约翰布兰克在内的步兵队……

他们两个更是一战成名,在德军精锐部队突围下展现出临威不乱、浴血奋战、勇猛精进的可嘉精神行为。

躺在白色病床上的 布兰克跟前站着一个年轻女护士,年约二十,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长而微卷的睫毛下,有着一双像朝露一样清澈的眼睛,英挺的鼻梁,像玫瑰花瓣一样粉嫩的嘴唇,还有白皙的皮肤……飘进飘出的女护士,一头玫瑰红色的发鬈曲得像绵羊尾巴。

她纤纤玉手拿着一管里面装有绿色药剂的注射器,准备将药液推进约翰布兰克胳膊上的血管时。

约翰布兰克猛然醒来,全身肌肉紧绷,血色指甲从十根指头迸发长出两厘米,皎洁白色的獠牙探出嘴唇,他挥掉所有电线,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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