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去世,是一件令人悲痛的事情,由于又涉及到继承遗产,所以处理起来还有不少问题。
如果至亲去世,多人有继承权,在分遗产的时候,要提前声明自己要参与分配吗?
如果不想继承,是不是不表态就意味着放弃继承权?
要是有人通过遗嘱把遗产赠送给你,你需不需表态?不表态的话到底是代表接受还是放弃?
今天,我们来说说以上这些问题。
大明有三个弟弟两个妹妹,都已经成家,大明平时工作和生活的地方离老家远,平时兄弟姐妹之间走动比较少,关系也一般。大明父母都是退休干部,工作了一辈子,名下有两套房,存款 100 万元,每个月的退休金加起来也有上万元。但大明父亲身体不太好,生了一场重病就去世了。
大明悲痛万分,但由于工作繁忙,大明在父亲去世一周后才带着妻子小美赶回去。而令大明始料未及的是,在料理完父亲的后事之后,说到父亲遗产继承的问题,兄弟姐妹之间,却一下子不和睦了:
五个弟弟妹妹像商量好了一样,都说大明在父亲去世之后没有及时表态要不要继承遗产,还回来那么晚,所以就代表放弃了,并且大明离得远,平时也没照顾到父亲。
而且遗产本来也没有多少,兄弟姐妹又这么多,大明的经济条件是最好的,所以也就没必要来分这点遗产了;而除了排挤大明,这几个弟弟妹妹还对「谁照顾父亲多一些」的问题起了争执,互相指责对方。
弟弟妹妹的惊人言论和道德绑架,让大明觉得很委屈又很痛心,看着这一家子为了父亲的遗产而闹得沸沸扬扬,他心里很不是滋味,但却无力化解。最终,一家人竟因为遗产的问题,闹上了法庭。
首先给大家说一下,因为遗产继承问题打官司,并不一定就是一家人闹崩了,见不得人。有时候,继承人之间可能并没有矛盾,只是因为去做公证或者提供证明材料比较麻烦,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来明确房子等财产份额的分割,判决书就相当于一个证明文件,是为了拿着判决书去办理房子过户手续,本质上这也就是一个法律程序。
不过,大明和弟弟妹妹打官司,确实是因为有争议,需要法院来裁决。
不管弟弟妹妹是不是因为要排挤哥哥大明,他们提出的大明没有表态要继承遗产就代表放弃,其实是不对的。
《民法典》第 1124 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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