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有句俗语,叫做「养儿能防老」。
但子女长大后孝不孝顺,还真不好说。父母把孩子抚养成人,子女却不孝顺,甚至还虐待、不赡养父母,自然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这种情况,法律也要有法律的态度。
在《民法典》里,就规定了子女虐待父母情节严重会丧失继承权。
而我们知道,中国的父母,是最仁慈的,哪怕孩子再怎么「啃老」、不孝顺,做父母的都会心软,有时候还是会把遗产留给孩子。
那么,哪些情况下,继承权会丧失?如果父母原谅虐待自己的孩子,继承权可以恢复吗?
大明的父母生了 6 个孩子,大明是老大,常年在外地,逢年过节才能回去看看老人,其他几个兄弟姐妹都在老家。大明父母名下有两套房子,还有退休金,老两口生活上倒还过得不错。但由于年龄越来越大,身体也一日不如一日,经常生病,大明父母也不愿意去养老院,所以就跟着最小的儿子小军生活。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老两口年纪大,行动不便,生活起居上也增加了不少麻烦。时间久了,这小军夫妻俩对老人的态度也变了,不按时给两位老人吃饭,甚至还不时辱骂甚至动手打他们。为此,两位老人还报过警,警方查明,小军有虐待父母的行为,而父母也要求处罚小军,最终警方对小军作出拘留 5 天的行政处罚。几个兄弟姐妹得知此事后,都指责小军,并且商量,把父母接出来,由其他兄弟姐妹轮流照顾。
几年后,大明父亲因病去世。在说到遗产继承问题的时候,几兄弟姐妹认为,小军之前虐待父母都被警方拘留了,就无权再继承父亲的遗产了。大明拿出父亲生前留下的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父亲在遗嘱中提到,小军虽然虐待过父母,但事后积极悔改,老两口也愿意给他一个机会,原谅他,小军仍然可以跟其他兄弟姐妹一起分配遗产。
而即便如此,几个兄弟姐妹仍然不愿意小军来分父亲的遗产,最后一家人竟闹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小军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父亲的遗产。
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去世后,有继承权的人都能够参与遗产分配。但为了弘扬社会正能量,防止继承人为了继承遗产而互相算计,甚至为了获得遗产而伤害被继承人,法律规定了有这么几种行为时,就要剥夺他的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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