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遗嘱,不少人可能会有这样的顾虑:
自己写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需不需要去做个公证?
毕竟,遗嘱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才开始生效,很可能产生争议。
那在法律上,公证遗嘱的效力是不是比其他遗嘱优先呢?已经立好的公证遗嘱,如果反悔了,能不能撤回?
要是生前先立了公证遗嘱,后来又手写了不同内容的遗嘱,或者把财产给了公证遗嘱之外的其他人,是不是要以公证遗嘱为准,认定后写的遗嘱或者处理财产的行为无效呢?
今天,咱们来聊聊公证遗嘱的那些事儿。
【案例】
大明母亲早年去世,父亲名下有两套房,200 万元存款。大明父亲在世的时候,担心以后儿女会因为继承的问题产生矛盾,就决定在生前立下遗嘱,提前把财产分配好。
大明父亲写好遗嘱后,听别人说,遗嘱要公证了才保险,自己写的不一定有效。便又去公证处,把这份遗嘱做了个公证。这份遗嘱载明:大明父亲去世后,名下两套房都归大明,存款 200 万元归小女儿小花。
后来,大明父亲去世,大明和小花准备按照父亲生前立下的公证遗嘱继承遗产时,却遭到其他兄弟姐妹的反对:
小儿子小刚拿出其中一套房子的房产证,说父亲生前已经把那套房子过户给了他,大明只能继承另一套,房产证上的过户时间在公证遗嘱之后;
二女儿小丽拿出一份父亲手写的遗嘱,200 万元中的 100 万元存款由她继承,另外 100 万才属于小花。遗嘱落款日期也在公证遗嘱之后。
大明和小花坚持认为,父亲立的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小刚虽然拿到了房产证,但是与公证遗嘱内容相冲突;小丽手上的遗嘱没公证,而且跟公证遗嘱的内容也冲突,所以也是无效的。
几个兄弟姐妹僵持不下,闹到了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大明继承一套房子,小花继承 100 万元存款,小刚合法拥有另一套房,小丽可以继承另外 100 万元存款。
【知识】
看了今天的案例故事,你可能不明白,为何大明父亲立了公证遗嘱之后,小刚还可以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并且法院还判他合法?为何小丽拿出的一份没公证的遗嘱,居然能够改变公证遗嘱的内容?难道公证遗嘱跟没公证的效力一样?别急,听我慢慢给你说。
首先,公证遗嘱是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的,由于有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