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1 节 腹中胎儿有继承权吗?(第1页)

说到继承,大家都知道,《民法典》规定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去世的时候,有继承权的人就可以获得遗产。

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必须是活着在世的人,被继承人去世时已经去世的,没有继承权。

但这里有个情况,还没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以前的课里,我们讲过孩子还没出生就获得爷爷赠送的 100 万元存款的问题,如果被继承人没有在遗嘱中预留,孩子出生后,能分到遗产吗?

如果胎儿有继承权,那出生之前流产了,或者出生的时候是死体,还能继承遗产吗?

今天,我们来聊聊胎儿的继承权问题。

【案例】

大明有 5 个兄弟姐妹,早些年,父母离婚。后来,父亲再婚,娶了一个比他小 15 岁的妻子。有一天,父亲外出时,不幸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一家人悲痛万分,而继母腹中还有 6 个月大的胎儿。

料理完后事后,一家人开始商量遗产继承的问题。父亲名下有 2 套房子和 200 万元存款,由于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大明认为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由继母和大明等六个儿女来平分这些遗产;

但继母认为,2 套房子和 200 万元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应该先分到一半,另一半再拿来平分,而且腹中胎儿也应该分到一份;

小儿子小刚不同意,2 套房和 200 万存款是父亲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应该由大家平分,而且继母腹中胎儿还没出生,没有继承权。

一家人因为继承问题,闹到了法院,法院最终会怎么判决呢?

【知识】

今天这个案例中,有两个争议的问题:

第一,大明父亲名下的 2 套房子和 200 万元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父亲个人财产,继母能否先分到一半?

第二,继母腹中六个月大的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我们之前讲过,2 套房子和 200 万元存款,如果是大明父亲再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再婚时也没做过特别约定,那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大明父亲去世时,这些遗产就由所有有继承权的人来继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继母个人就先分走一半,并且继母还有权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去分另外一半。

我们再来重点说下第二个争议的问题,也就是胎儿的继承权问题。

《民法典》第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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