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孩子在外面闯了祸,大家总会说,「找家长去!」东西弄坏了、人被打伤了,都会让闯祸孩子的父母来赔偿。毕竟,「养不教父之过」嘛。
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情况下,「熊孩子」的父母都要「背锅」。今天来给你讲讲,熊孩子闯了祸以后,父母不用承担责任的情况。
【案例】
大明和小美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小小明。由于小美生孩子时已经三十多岁,属于高龄产妇,并且小小明难产,小美拼尽全力才把他生下来,所以一家人对这个孩子很溺爱。小小明比较调皮,为此大明夫妻俩没少操心。
小小明今年 6 岁,上小学一年级。一天,大明接到老师电话,说小小明在学校把同学弄伤了,让他赶紧去一趟。大明连忙赶到学校,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小小明在上体育课跑步的时候,伸腿把同学小小文绊倒,导致小小文受伤,现在小小文家长和学校要求大明赔偿医疗费。
大明见儿子又闯祸了,连连道歉,表示要赔偿,并且一定好好教育孩子。
但细心的小美发现,此事并不是那么简单。小小明绊倒同学,是受一个社会无业青年小浩哄骗和吓唬,小浩在学校上课期间溜进校园,为了消遣取乐,故意让一、二年级的小朋友互相恶作剧。
小美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她,这种情况下,大明和小美作为家长,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由学校和小浩来承担。
【知识】
《民法典》第 1188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你还记得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是的,8 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 8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以,根据民法典的这条规定,「熊孩子」闯了祸,他的父母自然要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法律的一般原则。6 岁的小小明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在学校绊倒同学,把同学弄受伤,就要由他的监护人,也就是他的爸爸妈妈大明和小美来承担责任。从这个层面来说,学校和小小文家长要求大明小美赔偿医药费,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然而,法律讲究因果,更要实现公平正义。是孩子闯的祸,家长责无旁贷,但如果这其中还有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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