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节 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吗?(第1页)

我们知道,生活在农村的人,家家都有宅基地,可以根据自己需要,在上面盖房子。

但在城市化进程中,不少人到了城市工作,安家立业,父母通常留在农村生活。

这种情况下,可能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农村父母去世后,如果子女已经在城市落户,能继承他们的宅基地吗?

【案例】

大明、小明两兄弟出生在农村。大明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国内的一所名校,到了城里读大学。由于他踏实、勤奋,毕业后留在了城里工作,还安了家,落了户。而小明,则留在农村务农,也娶妻生子,过着平淡而幸福的生活。

多年后,父母去世,关于父母宅基地的继承问题,两兄弟出现了争议。大明认为自己有继承权,应当和弟弟平分;小明觉得哥哥已经在城市落户,就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了。双方僵持不下。

此事到底该怎么解决呢?

【知识】

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分到的宅基地,其实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因为宅基地是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人是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农民对宅基地享有的是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简单点说,宅基地就是村里分给你,拿来修房子和附属设施,用于日常居住、生活的。

那如果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去世了,他的宅基地可以被继承吗?

在法律上,一个人去世后,可以被继承的遗产,是指他的个人合法的财产。既然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那自然不能被个人继承,因为它不是村民的个人财产。不过,地虽然不是村民的,但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子和附属设施、家中的物品,这些却是个人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

所以,刚才的问题,我们更严谨一点的回答是:宅基地不能被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和物品可以被继承。在今天的案例里面,父母去世后,大明和小明两兄弟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父母的老房子和里面的财物。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宅基地是村里集体所有的土地,

那父母去世了,这块宅基地会不会被收回?

子女如果只能继承房子和房子里面的财物,但是占用的是村里的土地,宅基地上的房子又卖不出去,这该怎么办呢?总不能让人家把东西搬走、房子推倒,最后把地交回村里吧?

这其实就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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