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过官司的朋友可能都不一定知道,打官司还有「有效期」。
就是如果你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才向法院起诉,对方提出你过了有效期,这个时候,你的权利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即便证据再充分,法院都会判你败诉。
这个「有效期」在法律上叫做「诉讼时效」。
那么,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过了诉讼时效,官司就一定打不赢了吗?
大明和小美有一个 13 岁的女儿,小菡。由于大明夫妻二人长期在外地工作,小菡只能由爷爷奶奶照料。
有一天放学后,小菡在教室里做作业,班主任让她去办公室,要跟她说最近的学习情况。谁知,小菡刚到办公室,班主任就把门反锁,开始对她动手动脚,还脱她的衣服。小菡吓坏了,也不敢呼救。
事后,班主任威胁她让她不准声张。小菡对此深感羞耻,不敢告诉任何人,精神状态急剧恶化,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
后来,小美在和女儿的电话交流中发现了一丝端倪,一再追问之下,小菡才道出实情。但当小美怒不可遏地要去学校要说法时,却被大明拦住了。大明认为一旦告发,小菡一辈子的名誉就毁了,而且他们一家也没脸面,会被唾弃。
最终,大明一家选择了忍气吞声,但性侵害的阴霾却一直笼罩着小菡。
再后来,小菡上了大学。22 岁那年,她在朋友的鼓励和帮助下,终于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但是,法院却判小菡败诉了,原因是,对方提出小菡的起诉,超过了「有效期」。
性侵未成年人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不论是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应当是零容忍的态度。小菡的遭遇,其实在生活中并不少见。
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
现实中,相当一部分性侵案件由于证据被受害者自己毁坏,或者时间过长导致证据缺失,在法律上无法追责。
而证据缺失的原因,除了取证意识的缺乏,更突出的一个问题是,遭受性侵的未成年人本人及家属往往难以启齿,担心名誉问题,客观上给了犯罪分子逃避责任的机会。
在法律层面,性侵犯罪除了刑事责任,还有民事责任。我们除了报警要求抓人判刑,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性侵者进行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既包括身体伤害造成的损失,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怎么赔、能赔多少,这个问题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我想重点给你说的是,为什么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