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张爱玲笔下的汝良只为了恋爱而恋爱。他只是为了生活而生活。
——章记。
天总是亮了就黑,黑了就亮。很快,路便黑了下来,张扬一路走来,疯子般地赶路,已然身处一片苍茫昏暗的原野。
他没有在之前那个最后的镇子上留宿,因为他以为那不是最后一个镇子。
最终,事实证明,他错了。
那的确是最后一个镇子。
错过了,就得一个人睡田野了。这是张扬的唯一出路。
远处,照例有着一颗硕大粗壮的树木,树木虽阔达,但是已经枯死,一悲一喜一枯荣不断在生命的个体间演绎变幻着。
枯树上照例有着两只身体乌黑的老鸦,嘎嘎地叫着,仿佛是交头接耳的样子。片刻,其中一只呼啦一声离开枯树,飞到了空中,另一只则瞪着它圆溜溜的紫色眼瞳,狠狠地瞧百米开外的张扬瞄了几眼,然后振翅飞起,追逐上之前的那只,最后两只老鸦扑朔到远方天空的黑暗中……..“真饿,该生火做饭了吧!”张扬默默地想着,聚拢了脚边一些现成的枯枝烂叶。
堆成一堆后,张扬从包裹里依次取出了自己穿越带过来的打火机,一盒香烟,还有一个MP3,以及一把小小的瑞士匕首。
张扬把柳婉给自己带来的皮革酒瓶取了出来,连同两只橡木酒碗依次摆放在脚下硬朗的土地上。
张扬看了一眼远方天空,发现两只黑鸟穿过了挂在夜空上的月,张扬还看见了半遮月亮脸庞的丝缕烟云。
“一切都在演正常,这该死的地方也不例外。哈哈,真他妈的爽!”张扬笑骂了一声,低头摘开皮革的就塞子。
塞子开启的瞬间,发出清脆悦耳的‘崩呛’声。
然后,张扬露出两颗虎牙,嘴角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斟满了两木碗果子酒。一下就捧起来一碗,递到嘴边,率先一饮而尽。
然后,张扬又从包里取出了一大块干牛肉,拿手里锋利的瑞士匕首削割着,大口胡乱啃吃着,果子酒也是一大口一大口地急急地喝着。
这时候,酒能驱逐野外的寒气,尽管这个时节并不太冷。酒还能驱逐内心的恐惧和不安,当然更重要的是能遮蔽孤独,暂时糊涂,忘记一些东西。
酒过三巡,寡酒的确能醉人,尽管这酒的度数不十分高,张扬却直觉脸红身烫、意识模糊,酒醉的快感阵阵朝后脑的意识袭来。
很好。张扬如是想。
生命,活着。是为个啥?张扬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