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蜀中温润的晚风吹湿了李小丁满是风尘的灰袍。
他早已取了眼镜——鼻梁上架着这么个玩意,跟在衣服上写着“我是李小丁”没有太大区别——他日渐成熟的运气法门早已逐渐纠正了眼球的畸形,之所以戴着眼镜,多半只是出于习惯,提醒自己——我是个现代人。
如今他已初步掌握了《怜花宝鉴》里的易容奇术,化作了一个脸部略黑的中年汉子,两道浓眉,一张大嘴——这是他自我想象出来的“不吃人头”李大嘴的相貌。虽然说初学易容术,手法略有些粗糙,但这副粗犷的外貌本就没有太大难度,若非精于易容术的高手,是看不出其中破绽的。
这一路的辛苦,自不必多言。他并未如寻常江湖人那般昼伏夜出——被高手追踪,居然还敢大半夜的赶路,脱离了群众的掩护,再怎么易容那也是枉然——那不是找死么?
二十余日的辛苦跋涉,他终于爬过了蜀道,到了这青城山脚下的一个小镇。
青城山果然是一处人间胜景,林茂葱葱,峰峦溪谷,无不极尽一个幽字,就连这颇有些热闹的小镇,竟也凭空多出一分神仙气。
当初之所以选择逃来这青城山,图的也正是这一个幽字。
此地素来幽静,却又不缺游人,正值春日,游赏之人必多。倘若能在此处会合,不但不容易引起别人警觉,在这游人如织的名山胜景里逃跑,也绝不会是什么难事。
李小丁找了家小酒馆,刚刚点了东西坐下,准备寻找李寻欢等人留下的记号,却看到窗外走过一个怪人——
那人身上穿着件青布袍,大袖飘飘,这件长袍无论穿在谁在身上都会嫌太长,但穿在他
身上,布还盖不到他的膝盖。
他本就已长得吓人,头上却偏偏还戴着顶奇形怪状的高帽子,骤然望去,就象是一棵枯
树。
他的眼睛竟是青色的,眼球是青色的,眼白也是青色的,一闪一闪的发着光,就像是星
火。
这据对是个武功非凡的角色。
李小丁竟然想不起来怎么会有这么个角色。
这怪人身旁还跟着一个戴着斗笠蒙着黑色面纱的女子,穿着一身淡色春衫,前凸后翘却又极尽窈窕,简直就是性感与骨感的完美结合。
抛开这女子的脸不谈,光这身材,就可以让好色的男人流尽口水了。
几丝疑问涌上心头,李小丁掏出碎银摆在桌上,人已跟了出去——街上的人颇多,纵使他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