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节 黑恶深渊:云南昆明孙小果案(第1页)

有段时间,昆明的未成年女孩们根本不敢独自上街。

因为一旦被那个男人「看上」,就将成为惨剧的主角。

有时候,一次还不止一个女孩。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

犯事儿之后,这个男人既不用赔偿,也不用坐牢,继续光明正大地霍霍下一个女孩。

即使有家属不依不饶,非要讨个说法,男人也丝毫不惧。

因为,他有一个「手眼通天」的好妈妈。

有她在,这些要说法的家属,连派出所的门边都摸不到。

(为保护受害者,其姓名在文中全部采用化名。)

1994 年 10 月 16 日,云南昆明。

这天晚上,19 岁的孙小果正和五个「社会上」的朋友在大街上兜风。

这时,孙小果还是武警学校的学生。

这六个人在车里大喊大叫,开车的孙小果更是把油门踩到了底。

马达轰鸣的声音,一次次刺激着孙小果的神经。

当他把车开到昆明环城南路时,突然看见人行道上正在逛街的两个女孩。

身材高挑,长得漂亮,很是对孙小果的「胃口」。

很快,孙小果就把车停到了路边,然后带着朋友们下了车。

两个女孩看着这帮人气势汹汹,下意识想躲。

可越躲,就越能挑起孙小果的兴趣。

之后,孙小果大手一挥,直接将这两个女孩强行拖进了自己的车里,扬长而去。

到了距离呈贡县 6 公里处的偏僻郊区,车子终于停了下来。

女孩们的噩梦也正式开始了。

孙小果和他的五个朋友们,在车里对两个女孩实施了惨无人道的轮奸。

事后,六个人全都匆匆逃走。

如此恶劣又猖狂的行为,让女孩和她们的家人悲痛欲绝,绝不接受私了。

案发 12 天后,孙小果和其余五人全部落网。

这是孙小果第一次走进看守所。

按理来说,嫌疑人在被抓捕归案后,就应该一直待在看守所内,等待开庭和判刑。

可孙小果却那么的与众不同。

因为他有个「神一样」的妈妈,孙鹤予,当时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的民警。

在孙小果心里,妈妈是万能的,可以解决掉他遇见的所有麻烦。

注意,是所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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