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瑞大手一挥,他的手下便把东西带了上来。
“这第一件东西,是两套金甲圣衣,这两套生意都是由纯金打造,但是重量却非常轻,而且金甲圣衣坚固无比,水火不侵,甚至可以抵挡住众多高手的全力一击。”董瑞缓缓说道。
马良接过两套金甲圣衣,用手指弹了弹,竟然发出一股金属碰撞的声音,而且这两套战衣正如董瑞说的那样,轻若无物。
他不禁点了点头,“确实是好东西,但却不适合我,这里正好有两套,就把它送给你们吧。”
马良把金甲圣衣丢给了知和罔象。
“主上万万不可,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们去岂敢收下?”
“别废话,拿着吧。你们又不会武功,你们比我更需要这套金甲圣衣。你们可是我最看重的谋士,犹如我的左膀右臂,你们的安危可是太重要了。”马良说。
知和罔象感动得都要哭了,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誓死追随马良,为他出谋划策,平定天下。
董瑞也暗暗吃惊,没想到马良对他手下竟然这么大方,这两套金甲圣衣有多贵重他是知道的,穿上它就犹如多了一条性命。
可马良把它给送人了,甚至眼睛也不眨一下。
董瑞对马良的评价不禁又高了一些。
“董老,还有一件东西呢。”马良问。
“这第二件东西,是一匹马,他的名字叫火耳,可不要小看它,他可是一匹千里马,不仅如此,这匹马非常有灵性,而且非常高傲,不是一般人可以驯服他的。”董瑞说。
马良细细的打量着这匹马,这马的毛色,一身雪白,没有一点儿杂毛,而且闪闪发亮,就像披了一身银丝,只有它的一双耳朵是火红色,怪不得它取名叫火耳。
它走路时,头抬得很高,有神的两眼放射着光芒,走起路来那串银铃丁当响了起来。听着悦耳的铃声,它像踩着有节奏的鼓点,一条尾巴翘得很高,似乎在夸耀自己。
马良想尝试摸摸它,却被它甩开了头,不仅如此,火耳的尾巴还向马良扫了过来。
还好马良身手敏捷躲过了,不然他可是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出丑了。
“这么性子果然烈,不过我喜欢!”马良双眼放金光的说道,似乎是看到了什么新奇的东西。
董瑞知道火耳是一匹绝世好马,若非董家没有一人能驯服得了它,他也不会把火耳送给马良。
除此之外,董瑞把火耳送给马良还打着一个小心思,他想看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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