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塾先生的国有成在等,在等太后老佛爷和皇上回京。可他知道,如果不给洋人们和洋人的国家一些好处的话,洋人们是不会同意皇帝归京的。
等国有成知道太后和皇上归京的消息以后,他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现实。参加武装侵略中国的美、日、法、德、意、奥、俄等国家以外,还有比利时、西班牙与荷兰,一同向朝廷提出“议和大纲十二条”,经过侵略大清的发达国家的胁迫,最终迫使朝廷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
国有成已然不穿条约大褂了,也不再躲在无人之处,悲悲切切地痛哭了,但是当他听说这个条约签订的讯息以后,一天三顿没有吃饭,他像往常一样忙碌着,李向楠和吴自立看着着急,他们明白先生的性格,这种事情不用劝,劝了也没有多大用处。
国有成记得《辛丑条约》的主要几款:一清朝朝廷向各国赔款白银4500万两。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为担保,分39年还清,加上年息四厘,本息共计九亿八千二百万两银子。各省地方赔款两千万两。这是国有成记忆当中朝廷最大、最多的一次赔款。
他叹了一口气,往后大清的脖子就被这一纸条约卡住了脖子,大清的主要财政收入都被外国人拿走了,大清那里还有钱?说是39年,其实是四十年,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大清不能用财政收支改善民生、研发科技、保障教育,他不单生外国人的气,朝廷也是无能,明知道打不过洋人,非要弄出个“义和团”来,这可倒好,戏没唱好,还唱砸了。
条约中规定,在京城设立使馆区。大清的子民不能在这个区域中居住,但是各国可以在这里驻军。国有成觉得这是在搞“国中之国”,各国公使成了大清的太上皇,皇帝和朝廷要看洋人们的眼色行事了。
天津的大沽炮台和北京到大沽沿路的炮台“一律削平”。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的12个战略要地(黄村、廊坊、杨村、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山海关、秦皇岛、天津),准许外国派兵驻守。
条约中明确规定:必须派亲王大臣到德国、日本谢罪。必须惩办庚子事变和外洋作对的官员。将信用义和团的载漪、载澜、赵舒翘和毓贤等人,予以承办,并且挺直义和团活动地区的科考五年。永远禁止国人参加或者加入反对外国性质的各种组织,“违令者斩”。地方管辖之内,假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立即弹压惩办”,否则地方官“即行革职,永不叙用”。把原来的总理各国衙门变为外务部,列在六部之前。修改通商行船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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