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诺德萨斯(第1页)

“将军!”

面前的中年男人略微肥胖的身躯下暗藏着巨大的力量,他左眼附近有着明显的烧伤伤痕,左眼亦是一颗义眼,仅剩的右眼盯着耶格,却散发着一股凶狠的味道:“如何?”

“这人是城北杜马家族拐来的商品,”耶格站得笔直:“并不是黄头巾党羽。”

“噢……”将军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带出去,你知道怎么处理。”

“是!将军!”

顾风仅剩的右手被耶格扭在背后,脑袋还被蒙了黑头罩,被耶格一路推着,塞进了车内。

车发动后,耶格方道:“可以取下头罩了,我的主人。”

顾风一把扯掉头罩,接连深呼吸道:“闷死我了!”

“对不起,主人。”

“不怪你,要活下去嘛,没办法的事,”顾风笑道:“你记忆融合多少了?”

“目前只有很少一部分,我还需要时间。”

“嗯,那你讲讲这一部分到底有些什么吧。”

耶格轻咳一声,讲起了他融合的记忆,一路听着,结合外头的风景,顾风明白了个大概。

这里,是堕落与罪恶之城,诺德萨斯。

与大名鼎鼎的哥谭相同,诺德萨斯也是个民风相当淳朴的城市。

毕竟,现在是白天,外头抢劫,站街女,当街斗殴层出不穷,已经说明了问题。

但与哥谭不同,这个城市不会有披着披风犹如蝙蝠一般从天而降打断你每一根骨头的怪物,也不会有拦着你让你猜谜语猜不出来就会死的恶魔,更没有自称我就是法律的壮汉一斧头砍断你的脑袋。

这里,终归不是哥谭,没有这么多善良的好心人帮助你入院。

这里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罪恶,以及永不见天日的乌云。

萨诺斯与新平大小相似,是个圆形城市,从城中心市政府出发,开车到城市边缘,仅需要三十分钟。

市政府旁边,是萨诺斯警局,在耶格的记忆里,这是一群不值一提的废物,即便他们的局长,也会在金·诺伊斯将军生日时,为了金·诺伊斯将军的好心情跪下,伸出舌头,给他舔鞋。

东南,东边,东北这三个方向,是诺伊斯家族的地盘,作为城市里最古老的黑帮,他们几乎是诺德萨斯城真正的代言人。

但是,诺伊斯家族也有个头疼的对手。

飞翔的格兰迪。

这是一波外来人组成的帮派,在一个世纪前正式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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