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未见,别来无恙啊!亲。”
无独有偶,诸葛亮在见到曹操的时候,也同样说了这么一句话。
很多人都不知道,曹刘两人在很多年以前是关系很好的朋友,经常在一起把酒言欢,谈古论今,指点江山。
那时的曹操还是一名小小的都尉,生得浓眉大眼,白面留须,气宇轩昂,且待人以诚,豪爽大方。实在是理想中杀人放火,居家旅行,最佳基友的不二人选。
刘备的好基友自然是要介绍给诸葛亮认识的,所以,诸葛亮对以前的曹操还是比较熟悉的。
那时的诸葛亮还在思考着刘备是不是因为曹操的存在才一直没有娶妻,却没想到一别经年,二人不但没有发展为你知我长短,我知你深浅的好基友,反倒成了势如水火,我活你死的生死仇敌。
时过境迁,沧海桑田,诸葛亮不胜嘘唏。
大概是成为血族的原因吧,曹操下巴上原本茂盛的胡须已不见踪影,脸色更是白得过份,毫无血色,颜值似乎更高了。
高到诸葛亮都忍不住想用硫酸帮他洗洗脸。
原来,岁月不一定就是把杀猪刀,还有可能是把手术刀。
血族的起源地是在高丽吧?
诸葛亮如是想。
曹操下车的动作很优雅,绅士风度扑面而来。身着金红相间的大麾掩着血红色的轻甲,脚穿血色战靴,看着便觉贵气逼人,右手提着三尺宝剑,一看就是名牌货。
诸葛亮想了想,这把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倚天剑了。
待曹操走到队伍最前面,“噌”地一声把宝剑插入大地,手拄剑柄,尽显贵族风范。
“军师客气了。承蒙挂念,孤身甚安。只是不知军师近年过得如何?”
曹操如果不说话,就一直默默地装着逼,诸葛亮还是可以在形象上给他满分的。
等他一开口,如同切割金属般沙哑的声音便破坏了整体的美感,诸葛亮只好默默地扣掉了四十分,勉强给他了个包含着昔日情谊的分数。
“我啊?我过得很不好。”诸葛亮瞬间换了副愁苦的表情,好像是刚刚得知父母双亲过世了一样。
“哦?军师都有闲情逸致不远万里来这深山野林隐居,想必是身心俱佳的,怎么会过得不好呢?”曹操奇道。
诸葛亮叹了口气,眉毛似乎都要扭在一起:“你是不知道,两年前我染上了天花水痘这些可怕的传染病,生怕传染给了别人,于是想到要远走他乡寻一块埋骨之地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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