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新局长派三中队重查案(第1页)

自新局长责派经侦三中队重新查案,历经近三个多月还是虎头蛇尾,大事化小,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了,应该怎么办?

大鹏为了总结案件作了四张表,一:村账中挪用公款300万元明细表。

二:1162888元账外账说明。

三:120万元征地款去向不明。

四:4884444.16元装车费与395555.36元提成款。

各表中有时间、金额和人名。以四表为副本,除此之外各大案以文字说明,每份材料写着诬告反坐和村民代表的名字。

公安郑教导员提审华阔廷了,刚问了几句,县人大黎副主任来电话:“县人大开会,让华阔廷立即过来。”由于五次连来电话有意干扰,也没法再问案了。为什么人大黎副主任要这么迫不及待?他原来是东城镇党委书记,与华庄康佳公司80万元和所借的30万元有关,县人大领导干预提审还怎么办案?

关于东胶厂占华庄地的十万元,在东城银行查不出底根,赵队长去聊城建行找到退休的老职工,终于拿到了证据。赵队长与间会、大鹏来到县建行,关经理说:“经查证,2001年5月28日,东胶厂把十万元打入华大岭信用卡上。”而在村账上,2002年2月11日下账六万元,华大岭是私人信贷员,明显挪用公款7个月零13天。另外在2000年11月账外账上有四万元收入,与东胶厂01年一次性打款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笔账,存在四万元贪污问题。

赵队长提审会计华大喜,几个代表也在现场听着,当问到十万元的问题时,华大喜说:“是华大岭一次性给了我十万元。”赵队长发现了案情,立即让代表离开办公室。虽然钱款不多,但一个问题的落实必然打开缺口。

代表们在公安局楼下等了近一个小时,磊清忠陪着华大喜在门洞那打电话,这肯定是在通风报信了,作为政协主席的儿子—公安干警为什么要这样?他们坐着公安的警察走了,但是华大岭和华阔廷的家门锁着,都跑到工业园大楼去避难了,县公安局就如此的办案吗?

当警车回来的时候,磊清忠与华大喜去县委大楼找纪委周主任,大约一个小时后他们回到公安局,居然让会计华大喜回家了。为什么?纪委周主任以账外账的那四万元就是东胶厂给的为结论,2000年账外账的四万元,东胶厂还没给钱怎么能下账呢?小案都如此那大案又会如何?这也是纪委周主任吃喝拿村民数十万元的结果吧?

公安部周永康部长责令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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