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县委书记与县长接待日(第1页)

2008年7月8日,在县信访局门外有很多的人,这天是史无前例的县委书记接待日。早8点半信访局王副局长喊着华庄代表,大鹏和华子科等五个代表走进大厅。会议桌前正面坐着的是县委张书记、吉副县长、检察长、宪科长、公安局长、国土资源局陈局长。而工业园文书记和申主任与代表们同行而坐。

本来的会场就彰显出严肃,空气中充满着恐怖,人们的脸上格外紧张。

张书记说:“老张你控告的材料我看过,也把公安局长批评了,不过你在材料中有诬告。电视台人员录像,把录音机放在张大鹏跟前,现在华庄村代表先出去,让张芮华进来先解决她的问题。”工作人员按部就班,局面更加紧张。

除了大鹏外其它代表出去了,而且是因为县委书记的话中有诬告,他们为大鹏捏着一把汗。当他们走出大厅,芮华应声进来坐在县委书记对面。

大鹏问:“张书记,你说我给你的材料中有诬告,咱们就先说诬告的事吧。”

张书记说:“材料中提到官商勾结、警匪勾结黑社会,你有什么根据?”

新局长说:“公安进屋了。”还没等大鹏答复呢,新局长却抢先解释着。

大鹏说:“公安进家是非法的,就是县委书记或中央领导都无权进家盗窃。因为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肖铁欠款30万元,肖铁雇用公安撬锁入室,不仅盗窃30万元欠条和26万元财产,这是侵权抢夺犯罪行为。

现在退回的七车家具等存在几个问题:我的女儿向法院提出诉讼犯法吗?为什么肖铁让公安搜查证据欠条?是不是违法侵权?在派出所巡警队的授意下,让把当事人的家具拉回娘家是知法违法的行为,因为欠条上写得很清楚,欠款是以房产做抵押,难道我姑娘和外孙女住了一年也犯法吗?就是她们租赁的房子,肖铁、开锁公司、公安人员也无权进家,所盗走的还有十五万财产应该怎么办?

公安人员是看着肖铁雇用的五个打手把我儿子以凶器打成半死,虽经医院抢救他的生命,可法医鉴定锁骨粉碎性骨折,钝器所致“轻伤”应该怎么办?”

新局长说:“我当时和检察长正在研究下逮捕令,突然接到巡警队来电话,说是肖铁给了你们两万元,已经调解成功,在法律上是可以不予追查的。”

大鹏说:“在坐的各位领导,你们也有妻儿老小,就是给二十万把你打成锁骨粉碎性骨折你同意吗?如果这样的犯罪不予追查那国法何在?两万元是给我儿子看伤接骨钱,明年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