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他是灰州城小有名气的诗人,他瘸腿,他写了三十年的诗,从十五岁开始写,他已经45岁了,至今单身。他妈托人让他相了无数次亲,有瞎眼的,有耳聋的,也有只有一只手的,他都没要,最后介绍了一个也有点跛的,门当户对。他用手做枪状指着自己的太阳穴,再不行,老子毙了你,可最后他没做声,他不置可否,他只能无语。
他写他的诗,他曾经用稿费买了他自己所拥有的唯一个电器,一个小收音机。他喜欢收音机里《唯美书香》栏目的女主持人——阿沁。每次到她的节目,他就颤抖,灵魂深处的颤抖,他喜欢她,他爱她!是的,单相思!他住在灰州城郊的乡村里,他知道见她要到城里去。他托人打听过她,见过她的人都说: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丹凤眼,柳叶眉,性感红唇瓜子脸,飒爽短发,精神而俏丽!据说追她的有一个加强营,包括县长的儿子赵公子,甚至还有几个千万富翁,甚至连省城也有几个名人垂涎于她。
可她至今单身,不知为什么单身,当他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心中为之一振,可马上又像泄气的皮球焉了下来,自己,一个瘸子,虽说写几首滥诗,一没钱,二没权,三没显赫的家世,写几首破诗?哼,顶什么用?
可他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思念,他想她!那收音机里传来的声音,甜美、宏亮、富有磁性而又温文尔雅,如鸟儿鸣啭般!他不敢向人表露他的思念,因为连他自己都知道:这不可能!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是对自己的一种侮辱,但也有一定道理。
爱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爱,就是一种吸引,是灵魂与灵魂的碰撞,轮到他,就是灵魂与声音的碰撞。
他想见她,可心又踟躅不已。那天,他写了一首诗,是写给她的,表达对她的思念、爱慕。他写好了,放在抽屉里有三个月,他反复修改,他想去送给她看,可是……
他骂自己,骂自己没有勇气,不就是见她一面嘛!一没偷,二没抢,三没杀人,她即使不理他,他也见了她一面啊!这是他的一个心愿。
到了他生日,他决定要自己给自己一个礼物,他要去城里,去县广播站去见她。
可理由呢?也就是借口,就说要她在自己诗作上签名怎么样?好,很好!但凡有点名气,有点地位的人都有这样的虚荣心。他心里直夸自己聪明,可不管自己怎么控制住兴奋,他的心总扑通扑通跳得厉害。诗人,别怕!他自己对自己说。
他笑了,心里、脸上,嘴扬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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