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无耻败类(第1页)

三天前,开了智的阴影虫带着玉宁来到了枯木镇附近,在它们前前后后吞噬了两位不怀好意的地痞后,才遇到这位好心的老农,放心的钻进了玉宁体内。

老农姓仁,大家管叫他兰大爷。

玉宁之所以选择留在兰大爷家中——

一则是不知不觉之中,玉宁无意间得罪过的人不少,这些家伙普遍背景强横,不少人有能力派出领悟烈阳真意的大巫;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刺客组织,丹墨殷迹,丹墨御千,千金阁等等。

在没联系到丹墨殷迹之前,他不敢现身。连朱一辰也同样不可信任。

这话听起来很可笑,丹墨殷迹明明是玉宁最恨的人,怎的成了他最信任的人呢?

道理很简单,丹墨殷迹如果要杀玉宁,只要他放出不再庇护玉宁的话来,便足矣让玉宁陷入万劫不复之地,根本不需要搞这么多幺蛾子。而且从某种意义来说,在拿到魄心果之前,丹墨殷迹和玉宁的命是连在一起的。此时断无杀他的必要。

二则是伤势太重,失去了所有半涅槃精血,即便玉宁生命活性堪比中壬,亦得花上十三四天的时间才能愈合。

不过倒也不全是坏消息。

虽然精血耗了个精光,但是他获得了十四万只开了智慧的蓝斑阴影虫,尽管这些小可爱在烈阳真意下死了一大半,只余下一万多只;可它们毕竟被涅槃大巫精心饲养过,而且还被启灵强化了,以上重重累加,足以让玉宁在涅槃以下立于不败之地。

除了不能曝光以外,再无别的缺点。

······

带着大金牙老龚,从内城赶回来的翩翩公子哥,是兰大爷的儿子,兰雍。兰雍是枯木镇新上任的乡长,此次为整治任家乱象归来。

仁家作为枯木镇的土皇帝,与当地的乡绅豪强联合,在镇上可谓是只手遮天,作恶多端。任何人或者物,但凡被任家看上,皆免不了家破人亡。

兰大爷本是乡绅之一,奈何心地善良,不肯为虎作伥,这才沦落到今天这种地步。

溪流下游。

兰大爷和兰雍坐在草地上,二人面色涨红,似乎在争论着什么。

“阿爹,不必劝了。你也知道仁家各种巧取豪夺的手段,是何等低劣!我若容他,便枉读了这么多年的圣贤书。”兰雍振振有词的甩了一句话,语气中带着不容质疑的决绝。

唉~

“想做就做吧,既然你都想清楚了,阿爹也拦不住你。但有一点阿爹希望你记住,无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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