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虹的酒吧里,老酒的位置已经让人取代了,是那天晚上那个活下来的年轻人。
李越雷坐在淡紫色的吧台前面,享受着驻唱歌手忘情的表演。每个歌手上台之前都会在吧台前点一杯老酒调的酒——“The bless of Terpsichore”,这样他们就会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当然,这杯酒的价格并不低,可薪酬是由演出的质量决定的,何去何从自己决定。要不是老酒在每位驻唱歌手第一次来这里时,送给他们这种奇异的饮品,也不会有人在为生计发愁的时候还有闲心体味如此奢侈的消费品。
台上的长发男子正唱着齐秦的“丝路”,他原本只是想来回味调酒师的精品。在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之前,他就看到过许多很有些名气的歌手在这里偶露峥嵘。当时还不懂是为什么,现在才知道,“The bless of Terpsichore”只会留给肯在这里一展歌喉的人。虽然总是面露微笑的酒哥不在了,但新来的这个笑起来甜甜的小伙子,手艺绝不比他的前任差。
一杯装满鲜红色的高脚杯送到了李越雷的身前,血一样液体在杯壁上留下暗红色的痕迹。
“不错嘛,没几天就彻底习惯新的身体了。”
“托您的福,这副身子板儿比之前的那个动作灵活多了,不用经年累月的锻炼就能运用自如。”
李越雷喝了口酒:“嗯~!尝得出来,手艺跟以前没什么区别。我还担心吸血鬼的身体不是那么好用呢。怎么样,会‘渴’吗?”
“以前的身体也会肚子饿啊。”
“这倒是。吃饭的时候小心点,用手就行了,一个服务员摸一下也够你的份了。唉……”当老大的叹了口气:“看来我得给他们加些薪水,省得累坏了。对了,他们现在怎么称呼你啊?”
“还是老酒,他们不用改口,我听着也舒服。”
身体虽然换了,但灵魂还是原来的灵魂。这么方便的工具,怎么能说不要就不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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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夜里晚些时候,霓虹的服务生就发现了破损的台球案,可既然没有当场抓住,也不好硬赖到客人身上,而且刚才“天女散花”的那个人一点做贼心虚的架势都没有,服务生吹了声口哨,装作没看见就走开了。再说,人怎么会有那么大的力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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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头一天睡得多晚,只要第二天有事,黑烨都能准时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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