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卑三的膝盖那么柔嫩,富有女性肌肉的弹性与滑爽,但是却坚韧有力,稳如磐石,支撑着林容的体量,让她攀上围墙,似乎左手还托举了一下她的腿部。
她的右手呢?可能还拿着匕首,只要在林容脚踩自己膝盖的时候——朝她后背偏左的地方一刀戳去——就能轻而易举地送掉要杀她丈夫的仇人的命。可是,拿刀子的手始终没有举起。
按道理说,她完全有理由杀掉自己。好心好意地收留了,锦衣玉食地供养着,只是让她唱歌跳舞而已,讨大汗的欢心对她有什么坏处?别人想靠近还不能够呀。不就唱唱歌跳跳舞吗?而且还保全了她的儿子,和自己吃一样的饭菜,穿一样的衣服,比起所有人的待遇都好,她居然恩将仇报,还要刺杀大汗。
两个女人是敌人,不共戴天的敌人,血海深仇也好,各为其主也好,都不可能在同一屋檐下生存。
史卑三是蒙古帝国的皇妃,长生天是蒙古国家的依靠,也是自己生命的全部寄托,是自己最重要的、最心爱的人。她要保卫丈夫,却又引进来仇人;明明看见林容谋杀自己丈夫与国家的元首,她却放走了罪大恶极的敌人,无论从人情上或从事理上来说,都是不可原谅的错误。
可是,史卑三却心甘情愿地犯这样的错误。她是内疚,她是赎罪。像杀人这样天大的罪行当事人都可以宽恕,但是于情于理仍然说不过去,就算得到别人宽恕,犯下的罪行也无法消除,错了就是错了。
林容没有错:自己的乡亲人头落地、尸横遍野;自己的土地血流成河、十室九空,大宋招谁惹谁了?为什么要被人宰割?合州被血洗了,几万人惨遭蹂躏,一旦钓鱼城被攻下,无数屠城的先例是血淋淋的事实,让她想起来浑身发抖。
她要为死者报仇雪恨,她要为生者扫除后患,她要为自己的国家自己的百姓谋一条生路,她要为丈夫助一臂之力……
可惜啊,史卑三坏了大事。自己真没用,本来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史卑三却送她走,这是林容万万没想到的。这是个可恨的女人,又是一个可爱的女人,林容爱也不是恨也不是,翻上墙头那一刻,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还活着,还有希望见到儿子,还有希望逃出去,当然,那仅仅是希望而已。
天黑得像锅底,登上围墙的时候,听到墙下轻微的吐气声,朝下一看,月影中,史卑三弹了一下裤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林容感激地道一声阿弥陀佛,再回过头去却倒抽一口冷气:脚下是一条小巷,小巷子的那边,是几栋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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