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第1页)

我绝对去看小霞姑娘。

小霞姑娘不是人,是一只狐狸。

我遇上它那日,它因贪嘴落入猎人设下的野猪笼子出不来。

事发地恰好在凤凰山边界上的紫罗山。

萱草想给我蒸兰花糕,可惜料不足,临时打发我来紫罗山里现采。我按萱草嘱托,采了满满一口蛇皮袋,下山回去的半道上就发现了它。

那会,它还是一只货真价实的小狐狸,毛色光亮且白得一尘不染,狐狸头娇小,五官俏丽迷人,我瞧着,生出一丝好感。走近一看,发现它只有一条尾巴,弄清楚它不是青丘九尾狐,说不失望那是假的。

因为凤凰说过,六界当中,唯有青丘的九尾狐才属于神界,其他狐族哪怕历尽千辛万苦修道成仙,也不能算仙,只能屈居妖界为妖。

我问过凤凰,九重天为何如此不待见狐族。凤凰一贯不肯深思,信手拈来送我三个字:不知道。

自此之后,我再是不问。

一条普通的凡间狐狸,比失望更多的还有遗憾。遗憾不能将它当作宠物带回去豢养。在这种复杂的情感下,我还是决定善心大发,救了它一命。

《动物杂谈》对狐狸的描述,侧重强调其“狡猾”,救下这小东西后,我开始相信《动物杂谈》其实更像一本有着严重以偏概全毛病的伪科学书籍。

至少我救下的这只小狐狸就不狡猾,反倒很忠诚可靠。

那日之后的每个早晚,它总要冒着被凤凰发现惨遭剥皮丢命的危险,给我送来一根狗尾巴花。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不得不分出一点打瞌睡的光阴,犹豫要不要告诉它实情:但凡一个审美观正常的普通人或神仙,是没办法欣赏到狗尾巴花这种一言难尽的美貌。

犹豫从冬末进入到初春后的某一日,我终于发现,窗台外淡雅的风铃花已经被寒酸不堪的狗尾巴草围剿得奄奄一息。这才记起狗尾巴草生命顽强,非一般植物所能比拟。白话文就是,乱扔不得。

为保全其他花花草草,避免重蹈覆辙,那日,我忍痛没有与凤凰吃吃喝喝,而是等着小霞与它摊牌。

一直等到傍晚时分,它都没有现身,可算第一次失约。我其实并不在乎它为何会失约,真就不过是无聊,才掐指算了一算,方算出它在来的路上掉进了陷阱。

若我再晚到一步,我就只能带回一张被处理干净的狐狸皮。也算不幸中之大幸,可大幸中之不幸是,它伤得很重。

寻常药物已然是救不活了。我咬咬牙,喂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