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陪邓家宇奋斗十年,他事业有成后,对别人一见钟情。
雨夜,他把我赶出家:「佩妮不希望我们住在一起,房款改天我折现给你。」
「好,别忘了把公司一半的股份也给我。」
他急了:「知初,你能不能别把感情和事业混为一谈。」
「不能,你都是老娘带出来的,没要你半条命是老娘开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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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摔门而出,冲进雨里。
没走多远,邓家宇从后面追了上来。
我以为他后悔了,毕竟公司要抽掉一半,他也好不到哪里去。
可他撑着伞追到我面前,只是说:「把你的东西也收拾一下,佩妮明天就要搬过来了。」
那一刻,雨下得格外大,隔开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模糊了他的眉目。
这么多年了,我一直认为我们足够熟悉。
直到此刻,才发现自己从未真正了解过他。
要收拾的东西太多。
从屋内的茶几、柜子、地垫,到我们彼此房间的被套、睡衣、毛绒娃娃。
能拿的我拿了,不能拿的,我砸了。
包括我那颗一直想跟他结婚的心。
自己拿小刀剁巴剁巴,扔窗外喂了流浪狗。
邓家宇冷着脸寒碜我:「你不用这样,有些东西也是我买的。」
我立马回屋把购物清单拿出来,甩他脸上给他看上面的名字。
他不再说话,回了自己的房间。
我走出家门时,已经是夜里十二点多,雨停了,但格外冷。
春寒料峭,冻得人发抖。
我拉着一只皮箱,走在水意横生的街头。
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上面沾着一层浓浓的湿气。
我使劲仰起头,嗓子却哽得难受。
一条街没走到头,我便蹲了下去。
把头埋在自己的膝盖上……
有车声停在我身边。
紧接着是高跟鞋的声音。
我快速把脸在裤子上抹了一把,抬起头。
王佩妮穿着粉色长款风衣,披着长卷发,小白花似的朝我走来。
我攒了把劲,从地上站起,把腰也挺直了。
她在离我一米的地方站定,眸色阴沉,嘴角却勾着一丝讽刺的笑:
「到底是吃过苦的,年纪轻轻,腿脚就不好了。」
我没饶她:「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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