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5 节 我用真心话征服了反派(第1页)

我是个穿成杀手的弱鸡,还得了说心里话的病。

当疯批反派掐着我脖子,问我做什么的时候。

我抖成筛糠,「我是来杀你的。」

完……完犊子了。

1

我穿书了。

穿的这个人,她是个职业杀手。

刚接了个单,要取本书疯批反派沈恪的性命。

脑子里隐隐有个声音告诉我,只有完成原身杀死沈恪的任务,才能回家。

我崩溃了。

有病吧!我从小到大连只鸡都没杀过!!让我杀人?!

原主冷血无情,战力顶尖,智力超群。

而我看个母猫叼小猫都哭得稀里哗啦,跑个八百米几近昏厥。

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大学生。

原主杀沈恪都要费尽心力九死一生,我去了不是十死无生?

大哥,不合适,真不合适啊!!

对着天空从恳求到辱骂,我颓了。

不完成,就真回不了家。

我爸死得早,我妈独自抚养我长大。

好不容易把我养到大学,到了快享福的时候,我居然被弄到这种地方来了。

不行,为了我妈,我必须回去。

反正沈恪掌握黑白两道,暗地里什么脏事儿都做过,暴虐成性还阴晴不定,杀了他也算是为民除害。

对!没错,我这是为民除害!

给自己做了好几天心理建设后,我利用原身的记忆拟了个计划。

我原本打算用现成的迷药把他迷晕,结果药还没掏出来,就被抓了。

沈恪冰凉的手掐着我的脖子,狭长的眼睛危险地眯起:「鬼鬼祟祟的,想干什么?」

想到沈恪在书里面不改色挑断别人手脚的情节,我不自觉颤抖起来,险些吓尿。

沈恪眼中闪过一丝嫌弃。

我疯狂深呼吸,让自己保持冷静。

我才刚来,还什么都没做,沈恪再怎么着也只是怀疑,没有证据。

只要我死不认账,不就行了?

对,没错,就说我是走错地方了!!

我深吸一口气,强迫对上沈恪的眸子,力求让自己显得无害。

我一脸真诚,「我是来杀你的。」

沈恪一愣。

周边小弟倒吸一口凉气。

我:?!?!?!

2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