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你的肾,出个价钱吧!」
他们再度相遇时,他跟她说第一句话的时候,罗恰就想对他说:
「我现在所有的一切,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可她太贪心了,太想要在他身边停留得久一点,再久一点,北海道的三天两夜,成了她有生以来渗入骨血中的甜,辗转回味,终究成了一根致命的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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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恰清楚地记得,在被四五个黑衣大汉「请走」之前,她在西门町夜市一口气卖掉了三条长寿烟,隔壁纹身店的小弟裕隆笑嘻嘻地从她面前的烟盒里顺走一颗烟,冲她笑嘻嘻道:「罗美眉,生意不错哦!」
罗恰懒得理他,心想男生长得丑不是重点,举手投足都透着一股猥琐气可真要命,她怎么都想不通,裕隆这种人竟然还交到了贴心的女朋友,每天晚上风雨无阻送来一份爱心便当,真是世风日下,没处说理。
想起便当,罗恰忽然有了几分饿意,拜托裕隆帮忙守摊,正准备去旁边买一份蚵仔面线,只见面前忽然停下来一辆黑色商务车,紧接着画面就像电视一样,齐刷刷下来几个黑衣男。
「演戏哦……」罗恰不以为然,甚至还对着那几个人吹了声口哨。
她万万没有想到,那几个人在附近扫视一圈过后,会将目光齐齐落在她身上。
「你是罗恰吧?」为首的那一个,声音还算客气。
罗恰眼珠转了又转,确定自己没有欠下什么高利贷之后,底气十足地冲对方点点头:「嗯,找我干嘛?」
「有人想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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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你的肾,出个价钱吧!」
——这是萧海慎对罗恰说的第一句话。
讲真,罗恰来阳明山玩过许多次,却从没来过山顶上的 THE TOP 餐厅,原因当然是——贵。
在罗恰生活于世的二十一年里,跟这个字有关的一切,都与她无缘。
父亲嗜赌,母亲改嫁,自己被当排球一样推来推去,索性十六岁那年便离家出走,靠着一身泼辣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混迹,最艰难的时候去麦当劳捡过小孩子吃不完的汉堡,可即便现在也还没有长久地解决温饱,多亏房东阿成是个怂包,换做别人被自己欠了半年房租,早就把行李丢出去赶人了。
可是,日子过得再黯哑苦涩,她罗恰从来没有想过,要在自己的身体上打主意。
「喔噶里共,罗美眉,你长得靓,身材又辣,和我去夜店做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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