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十年(第1页)

都说年少时不要遇到太惊艳的人,否则余生都无法安然度过。

我用了十年的时间才明白,有些惊艳,也不过是年少不知事的眼瞎。

我看了看手里的眼药水,决定不再喜欢他了。

我的眼瞎,也该痊愈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看着手机银行的短信余额提醒,再一次滚在床上的大声尖叫!

我可真是够倒霉的,十八岁时喜欢的人,二十八岁还要为之付出金钱的代价。

离我存够七位数存款又远了一步。

哎,没办法。

人嘛,总是要为年少的自己买单嘛!

我叫余微微,今年二十八岁,是这个城市的一粒沙,是公司里的一颗小螺丝,是父母心里的小宝贝儿,也是某个人眼中的完美备胎。

而我之所以尖叫着自己的存款余额,是因为,我要参加一场高端局,这里面的会员都是各界社会精英,其中不乏俊男美女,在里面寻找自己的猎物,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

也正是因为高端,为了避免一些不符合身份的人进入,所以他的会费定的就非常的高昂,是那种变态的贵!

当然,这是对于我来讲,真正的精英或是富二代,并不觉得这算得了什么。

而我,为什么要打肿脸充胖子的参加这样的一场局?

是因为,我听说某个男人也要参加,所以我要去,当着他的面相亲,告诉他,我要和过去那个贱兮兮的自己告别了,再也不做他的备胎了!

不对,备胎这个词,现在不流行了!

应该说,我再也不要做舔狗了!

我要开始寻找属于自己的春天了!

我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中的自己。

粉色蕾丝边的吊带睡裙,自然的波浪卷发,趁着有些圆润的娃娃脸,显得年龄很小,又可可爱爱。

滴溜溜的大眼睛,充满灵气,小巧精致的鼻子,薄薄的双唇娇嫩欲滴,配上晕红的两颊。

虽然算不上个大美人,但也绝对是小家碧玉。

难怪这么多年,我能一直稳坐,海王舔狗的头把交椅呢!

还是颜值过得去呀!

哎,也不知道我是该欢喜,还是忧愁!

我换好提前准备的宝蓝色抹胸连衣裙,搭配了一些首饰,和包包。

最后给自己画了一个美美的妆,抬手挺胸地走出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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