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妖僧与先知(第1页)

第一百七十二章 妖僧与先知

西伯利亚的秋夜,风像刀子一般冷硬,苦役犯住的小木屋在风中摇摇晃晃,看起来随时都可能倒塌。()不远处的小教堂里灯火通明,不时传出女人的娇笑声和凄厉的惨叫。礼拜堂的壁炉烧的滚烫,暗红色的炉火像鬼影般的跳动。屋里烧的很热,每个人的脸上都泛着潮红。两个赤luo在上半身的彪形大汉,狞笑着用蘸水的牛皮鞭子抽打着一个半裸的贵妇。周围还有十几个一丝不挂的男女偎依在一起喝酒、调笑,欣赏挨打女人的痛苦表情。种种丑态不胜枚举。

拉斯普廷穿着用上等丝绸织造的神父袍,镶嵌巨大红宝石的纯金十字架随着他身体的运动像钟摆一样晃动。为纪念亚历山大沙皇战胜拿破仑而酿特意制的乌克兰上等伏特加,颜色就像是黄金般的澄净,价值也几乎和同等重量的黄金相当。拉斯普廷轻轻的抿了一小口水晶高脚杯中的酒浆,嘴角挑着微笑看着被鞭挞的妇人。两个年龄只有十五六岁的俄罗斯少女小猫一般偎依在他的脚下。

拉斯普廷的身体被神父袍包裹的严严实实,两只脚却没有穿鞋袜,他赤脚踩在少女光滑的肩膀上,他喜欢把人踩在脚下的感觉???如果脚下不是两个村姑,而是位高权重的宫廷大臣或者是身份高贵的伯爵夫人,那感觉将会使他兴奋到癫狂。

眼前的一幕如此熟悉,令拉斯普廷不由自主的想起很多的往事。他原本并不叫这个名字,他的本名叫做格里高里?叶菲莫维奇?诺维赫???拉斯普廷是绰号,意思是“放荡”。

他喜欢这个绰号,正如同他喜欢放荡的生活,从此之后他就把拉斯普廷当作了他的名字。这里是他的家乡,也是俄国流放苦役犯的地方。他家里很穷,记忆中似乎没有父亲这个人存在,也许连他的母亲都不知道谁是他的父亲。他**靠给人洗衣服养活他,当然更多的时候他**是把自己洗干净,然后将身体交给那些肮脏的苦役犯,换取一点点的面包渣。耳濡目染之下,他很快就从苦役犯那里学会了偷窃和勾引有钱的女人。

记得,那也是一个寒冷的秋夜,年仅十二岁的他曾经因为饥饿,偷过村子里富农的一点点喂马的黑豆,然后被那家伙发现了,把他脱光了衣服吊在树上鞭打,然后又在他身上浇上凉水。

那一夜真冷,夜也异乎寻常的长

这个仇,他记下了,六年之后,当他十八岁的时候已经出落成一个英俊的小伙子。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让村里所有的女孩为之痴迷,也包括那个富农的小女儿和他年轻的续弦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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