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江山一统(第1页)

第二百七十四章 江山一统

“二次**”之后,袁世凯用流氓兵痞冒充“公民团”cào纵选举,参议院的议长张继等国民党的党员不堪受辱拂袖而去,但贪图名禄的毕竟是大多数,因此当时的国会中仍旧以国民党的议员最多。

不过这些人虽然贪恋财势,但不代表会给袁世凯帮腔,反而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给袁世凯制造麻烦。对于这些捣蛋的国民党议员,袁世凯也很头疼,但时机未到,也只好先隐忍不发。当孙中山、黄兴等人在南方公然作luàn时,袁世凯手下一些求功心切的部下建议将国民党立刻解散,甚至有人自告奋勇的要带兵去捉拿这些“luàn党”。袁世凯听后大怒,斥责道:“不可胡来”

老袁不傻,国会还没有选举他当正式大总统呢。要是解散了国民党,那国会也就开不了会,选举大总统也搞不成,反而更加麻烦。

俗话说得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等到袁世凯把正式大总统nòng到手后,他就要给国会找茬了。袁世凯戴上老huā眼镜躲在总统府钻研《临时约法》,想尽办法要找个合情合理同时还合法的借口。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要他找出了国会的máo病,那就是《大总统选举法》。

在《临时约法》中第三十条规定,临时大总统有“公布法律”之权,但当时国会被袁世凯催得急了,于是在制定《大总统选举法》后便在政fǔ公报上直接公布了,也就未经袁世凯之手。议员们们当时也没多想,袁世凯肯定没意见啊,这对他可是有利的事情。袁世凯当时倒把这这档子事给记在肚子里,但他当时急于转正,也就暂时隐忍未发。

当上正式大总统没几天,袁世凯便令总统府给国会发了一个咨文,称民国制定法律的过程应当是分“提案、议决、公布”三个过程,国会在未经总统府便将贸然宣布《大总统选举法》,这不仅是蔑视大总统的权威,而且是侵犯大总统的公布权和违反《临时约法》的行为,如果这个事情不解释清楚,影响极坏。在咨文的最后,袁世凯还要求国会议员们立刻给予合理答复。袁世凯在咨文中引经据典,并援引《临时约法》,还真说得头头是道,一点都不含糊呢。

此时的国会议员们,正在忙着讨论斟酌中华民国的宪法草案,也没有时间专mén开会来讨论袁大总统的咨文,只说国会制定法律直接公布乃是各国通例,原本就不须经过总统副署云云。

老袁找到了国会的疏漏,自然不肯罢休,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他真正的目的是要修改《临时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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