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劳动保护(第1页)

老张听后直叹气,说拿点消炎药就好了。然后,摸着半天口袋才掏出几张皱巴巴的纸币,加起来也没几十块钱。

王树茂让老张把钱收起来,他这边会帮忙支付。推辞一番后,王树茂让医生开了药。

“老张,你还得去县医院治疗一下,不然这样下去会很危险的。”

“算了,算了,生死自有天命,俺忍得了。”

王树茂可不听他这话,回到连队后交待民兵赶紧带老张去县医院,并将身上的钱给了民兵,说医疗费他出,剩下的给老张当盘缠,让他回老家休养。

送别老张后,王树茂根据此前了解的情况,找到老张口中所说的船东。

船东是隔壁村的一户符姓人家,见王树茂说他是民兵队长,开始时还是挺客气的,给他倒茶喝。可一听王树茂说明来意后,那位符姓船主立马拉下脸来。

“我可管不了,是他自己弄伤自己的,又不是我搞的。凭什么我来赔偿?”

王树茂说:“他在你们船上干活,又是在工作期间受的伤,当然要你们负责了。”

“哪有这样的规定?我还没告他摔坏我的货物呢!”符姓船主嚷嚷起来。

“话不能这么说,老张毕竟为你们家付出来那么多,给他一点赔偿是应该的。”王树茂苦口婆心地说。

符姓船主说:“我已经给他报酬了,还多算那几天的工钱,算仁至义尽了。我又没跟他签合同,干嘛要赖上我?”

没有签合同,这是王树茂最没底气的地方。没有书面保障,让这些船工们吃了太多的亏。可是,这也是很难解决的症结。

渔船流动性大,船工们也是经常换东家,今天可能在潭门,过两天就可能出现在广东了。船主们为了规避责任,减少支出,都不愿意跟船员们签纸质合同。船员们大都是靠体力挣钱的底层人民,本身文化素质也低,根本不会意识到这方面的保护,外加上当时的法律规定并不完善,出现这种劳工纠纷后,往往只能由船工们自行吃亏了。

王树茂虽然是民兵队长,但毕竟也只是个小渔港的渔民而已,对于有关法律法规并不了解。听到符姓船主的话,也想不出什么理由来反驳。

几番好言相劝后,符姓船主仍旧不松口,甚至开始下逐客令了。

“王队长,要不是看在你在潭门也算是个人物面子上,我才懒得跟你说这么多。一句话,要钱没有,我已经够意思了!”

见此,王树茂知道再说下也没什么意义,两人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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