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太安静了,让我发慌。黑漆漆的电视屏幕也能隐约晃出人影儿,让我心里更加不舒服。我索性开了电视,制造出点儿声音来,让自己觉得好受一些。
正好看到早间新闻的尾巴。
本地警方已经抓住了“镜屋案”的凶手,是个姓黄的男人,四十三岁,靠打零工为生。过去的二十余年间,他游走于周边的数个省份,随机作案,目标全都是二十岁以下的年轻女孩子。作案手段有非常鲜明的特征,先暴力殴打,然后侵犯,最后杀人灭口。
更加令人发指的是,在杀死受害人之后,他还会把死者的双眼挖出来,一颗塞进尸体的肚子里,另外一颗带走。
由于他太过小心,几乎不曾在犯罪现场留下任何痕迹,因此警方追查了二十余年,都没能锁定他的身份。这让他越来越自我膨胀,认为自己可以逍遥法外为所欲为,因此故意把藏有自己犯罪证据的房子出租,挑战警方。
可惜那间屋子太诡异太吓人,在房屋中介那边挂了大半年都没租出去,绝大多数去看房的人都吓得根本不敢进门。他的罪行,一直没有机会曝光,直到小说《镜屋》发表,勾起了不少看房者的回忆,让他们产生共鸣,才让这个故事在一夜之间传播、发酵,最终让警方嗅到了其中的线索。
新闻里也同样提到了“沐小妖”,没有透露我的真实身份,只说这一切都是偶然、巧合,暗示冥冥之中自有天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直到早间新闻结束,我仍然捏着遥控器发怔,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震惊于那个房子背后的恐怖案件,同情那些惨死的年轻女孩,同时也感谢新闻里没有曝光我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让我免受舆论之苦。
真没想到,案子竟然有这么大这么残忍,也没想到警方这么快就破案了。那个丧尽天良的变态凶手,肯定得判死刑吧?
陈茹呢?她怎么样了?
新闻里完全没有提到她,但是既然凶手都找到了,警方没理由再扣着她不放了吧?我试探性地给陈茹打了个电话,还是打不通。也不知道是她仍然被扣在警察局里,还是气我把她供出去所以把我的手机号码拉黑了。
我更希望是后者,因为至少可以说明她现在没事了。
电视上在放广告,唱着“今年过年不收礼”什么的,我听着闹心,随手换台,但脑子里想的还是陈茹到底咋样了。
忽然,角落里传来一道极轻的声音:“看来……咱们的未来同事,要变成大名人了呢。”
陌生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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