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时候,叶国华和兰春在家里做了几道菜。喊来了张志超和黄毛。
这两个是兰春的学生里,第一批进入社会,开始工作的。而且看来都不错。黄毛买了两瓶酒,张志超也带了些菜。烧火做饭这种事,兰春向来不擅长,所以都是叶国华的事。
张志超从小就开朗,说话声音大,做事总是大大咧咧的,看上去没什么太多的心眼。但现在看来,对自己未来的规划,十分清楚。
人们围在桌子前,张志超说,过阵子还要凑点钱,买一套灭茬的设备,可以挂在拖拉机上,等秋收之后,地里会有大量的庄稼的根茬,他在别的地方见过,灭茬的机器从地头到地位,只要突突突的一走,那些坚硬的茬子就都被轻易的搅碎,拌匀在土里了。
一来,不用在来年的春天,辛辛苦苦的一镐头一镐头的刨茬子了,二来,搅碎的茬子混在土里,是最好的肥料,对来年的庄稼大有好处。
兰春虽然落户在这尖山沟村多年,但实际上地里的活计掺合的很少,一来是她一门心思扑到学校里去,恨不得把所有的时间,都用给那些孩子们。
二来是叶国华拿兰春视如珍宝,都结婚了这么多年,孩子都这么大了,仍旧对兰春照顾的周全。春种秋收的活基本不让兰春插手。
但叶国华却皱了皱眉头,问张志超道:
“茬子刨回来晒干,可以当柴禾烧,开春到种地之间的这段时间,农民闲着也是闲着,所有都会亲自去刨茬子,那你这机器,还能不能赚到钱?”
张志超点了点头,夹了一口菜放进嘴里,又抿了一口酒说到:
“这个问题我想过了,一开始肯定不行,但要慢慢来。我去过几个别的乡镇看过,有一些富裕的地方,都开始有这样的机器了。所以,这是早晚的事……”
“那……要是需要个三年五年的,你这买机器的钱,可咋办,日子你咋扛过去?”
黄毛有些担忧。因为他想到了自己的处境。虽然跟张志超干的不是同一件事,但道理却相同。当初他也是看到了未来,觉得机器的米面加工厂,早晚会取代那个破旧的小磨房,所以才一拍脑门,干了这事。
“不怕,不管几年,这事,总得有第一个干的吧,这样的话,人们才能慢慢的认识到。就算三五年过去后,我的机器老化了,坏了,赔钱了,也会有别的人桌么这干这件事的,这样,这事不就成了?”
说这番话的时候,他仍旧满脸兴奋,兰春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一束光芒。这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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